中国法律网
法律通行证: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律师加盟热线:400-8919-913   律信通 律信通  
律师
公众 咨询 贴吧
律信通 案件委托
频道 房产 婚姻 交通事故 保险 建设工程 劳动
留学
公司 合同 刑事辩护 医疗 知识产权 工商
新闻 宽频 文书 常识 案例
法规 专题 杂志 百科 论文
查找全国各地律师: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点击各城市名拼音首字母查找律师 公众找律师,信赖律信通!律师做宣传,首选律信通!
公检法司
频道直达: 法界新闻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司法 | 工商 | 税务 | 质检 | 聚焦国土 | 矿山与安全
公检法司
债权债务常识
当前位置: 主页 > 民商 > 债权 > 债权债务常识 >

破产债权的法律特征,即信托契约、所有权与《破产法》已明确规定

时间:2012-04-22 00:37来源:獨噯伱 作者:昱明 中国法律网
从破产重整制度看银行债权的保护,又是什么原因令债权人亦不申请破产?当地政府既早知立人集团资不抵债,考虑到涉及债权人众多,为什么也没有想到对社会影响损害最轻的破产重整这条法律途径? 一位 百度快照 if(typeof imgNewsArr == 'undefined') imgNewsArr = []; imgNewsArr.push({ title: '温州立人147位债权人申请国家赔偿近7000万', url: 'http:\/\/\/industry\/\/0.shtml', imgurl: '', source: 'MSN中国 ', abs: '又是什么原因令债权人亦不申请破产?当地政府既早知立人集团资不抵债,考虑到涉及债权人众多, 债权。为什么也没有想到对社会影响损害最轻的破产重整这条法律途径? 一位' }); if(typeof vidNewsArr == 'undefined') vidNewsArr = []; vidNewsArr.push({ title: '温州立人147位债权人申请国家赔偿近7000万', url: 'http:\/\/\/industry\/\/0.shtml', imgurl: '', source: 'MSN中国 ', abs: '又是什么原因令债权人亦不申请破产?当地政府既早知立人集团资不抵债,考虑到涉及债权人众多,为什么也没有想到对社会影响损害最轻的破产重整这条法律途径? 一位' }); 2011年银行从业资格考试辅导之破产程序 帮考网 年银行从业资格考试辅导之破产程序 1.破产程序的概念与特征 破产程序是指法院审理破产案件,终结债权债务关系的诉讼程序,也叫破产还债程序。它主要包括破产申请和

2011年银行从业资格考试辅导之破产程序, 肃清法律环境 5月17日,瑞银集团(UBS)旗下的瑞华投资控股公司(下称“瑞华投资 而且,在新破产法下,市场化特征突出,也更注重保护债权人利益(见本期相关报道《

2011年注册税务师考试辅导:破产法律制度,从托管的本质看,与信托的法理一致并同样具备三大特征,即信托契约、所有权与《破产法》已明确规定了重整制度,为解决证券公司强制市场退出增加了一个重要的

劳动债权在破产清算中的优先地位,2006年8月27日,http://www.5law.cn。我国颁布了《企业破产法》并于2007年6月1日起施行。与1986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相比较,新法的重要变化之一是增加了

新《破产法》最后争议:职工能否破产?,劳动债权是破产法律制度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劳动债权的优先分配顺位就体现了这一 3、劳动债权的特征 (1) 权利的主体特定性。劳动债权的主体分为两个方面

关注破产股:在新破产法施行中寻找投资机会 ,破产制度自形成之日起的首要目标,即是最大限度地实现债权,保护债权人利益。正在国内已有的重整案例中,有些案例并没有严格按照企业重整的规定操作,整个过程

温州立人147位债权人申请国家赔偿近7000万,与1986年那部仅适用于全民所有制企业的试行《企业中国法律一直规定,企业破产时有担保的债权列为优先请小心一个刚流出来的精神病,他的特征是:拿着手机东张西望

论重整申请阶段对债权人利益的保护,【摘要】在环境资源破坏日益严峻的今天,破产公司环境责任问题至今尚未引起学界的关注。本文通过考察和借鉴美国环境法和破产法及相关案例实践,同时对比我国法律的相关

(责任编辑:admin)
------分隔线----------------------------
免费法律咨询 在线提交,三十分钟内百分百回复!
中国法律网 版权所有 邮箱:service@5Law.cn 建议使用:1024x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 | 京ICP备2023040428号-1联系我们 有事点这里    [切换城市▲] 公司法
400-8919-913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法律咨询5分钟内回复
请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闭

关注网站CEO微信,与CEO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