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一切尽在这里!

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关于印发《元上都遗址保护管理办法》的通知

时间:2011-11-28 23:56来源:银火虫 作者:曾峥 点击:
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关于印发《元上都遗址保护管理办法》的通知 【颁布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 【发文字号】 锡署发(2010)180号 【颁布时间】 2010-09-26 【生效时间】 2011-11-28 【时效性】 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关于印发《元上都遗址保护管
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关于印发《元上都遗址保护管理办法》的通知

【颁布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

【发文字号】 锡署发(2010)180号

【颁布时间】 2010-09-26

【生效时间】 2011-11-28

【时效性】

  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关于印发《元上都遗址保护管理办法》的通知

  锡署发(2010)180号

  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行署各委、办、局:

  《元上都遗址保护管理办法》已经行署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0一0年九月二十六日

  元上都遗址保护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元上都遗址的保护和管理,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文物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元上都遗址及其环境的保护和管理。

  第三条 元上都遗址保护管理工作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确保遗址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第四条 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设立元上都遗址保护管理委员会,负责督促、协调正蓝旗、多伦县和盟直相关部门开展遗产地的保护管理工作。委员会设保护管理办公室,代表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行使行政管理职能,具体负责元上都遗址的保护及管理工作。

  正蓝旗和多伦县的公安建设、文化、国土环保、交通、水利、农牧业、林业、电力、通讯、工商税务等部门和遗址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依法认真履行保护文物的职责,积极配合元上都遗址保护管理办公室做好遗址的保护工作。

  第五条 元上都遗址保护管理经费纳入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预算。

  积极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社会捐赠、国际援助等形式,多渠道筹集元上都遗址保护管理资金。

  第六条 《元上都遗址保护管理规划》是元上都遗址实施保护、管理和利用的依据。《元上都遗址保护管理规划》经批准公布后,http://www.hnfzb.gov.cn/a/falvzhuanti/changfangzulinhetongfanben/2011/1126/41284.html。应当严格执行,不得擅自变更。事实上辞职信怎么写。确需变更的,应当按原审批程序报批。

  第七条 《元上都遗址保护管理规划》的要求,应当纳入各级人民政府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

  《元上都遗址保护管理规划》应当与《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元上都遗址保护总体规划》相衔接,应当与正蓝旗上都镇的城市总体规划、正蓝旗和多伦县的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以及正蓝旗和多伦县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

  正蓝旗、多伦县以及遗址的遗产区、缓冲区所在的乡(镇)编制的各种专项规划,应服从《元上都遗址保护管理规划》要求;专项规划如需修改,应经元上都遗址保护管理办公室同意并报原审批机关批准。

  第八条  元上都遗址由《元上都遗址保护管理规划》划定的遗产区、缓冲区组成。元上都遗址地理坐标为东经116°9'50″-116°11'40″,北纬42°20'52″-42°22'13″。

  遗产区范围的四至边界为:东起大敖包东侧的山丘(高程1423米),交通事故赔偿。沿山脊线向南,经上都河水坝、砧子山东北侧山丘、接砧子山山脊线至南炮台主峰(高程1482米);南自南炮台主峰至土墨图敖包;西自土墨图敖包,经额金敖包、沿山脊线至葫芦苏台敖包(高程1452米);北自葫芦苏台敖包(高程1452米),高程1417米山丘,查干敖包,经乌和尔沁敖包林场南侧苏木界,沿高程1474山丘山脊线,至大敖包东侧的山丘(高程1423米)。

  缓冲区范围的四至边界为:东起松树沟-查干淖尔胡德嘎公路,沿黑风河河道、多伦县与正蓝旗间的行政边界,经白彦敖包、长仙敖包、狐仙敖包、老北沟、南喇嘛井子,沿马圈子沟山脊线至西大山山脊;南自西大山山脊,沿双敖包梁山脊线、多伦县与正蓝旗间的行政边界,至大石头场山丘(高程1358米);西自大石头场山丘,经上都镇至桑根达来公路,嘎尔敖包、卧牛石山、格根敖包、乌布尔满哈西侧山脊、哈尔其台阿,至乌和尔沁敖包林场以西的山脊;北自乌和尔沁敖包林场以西的山脊,沿阿土台敖包山、扎格斯太淖尔、浩力图淖尔、热木图淖尔、混德楞布拉格、胡斯台布拉格以北山脊线,接五一种畜场北侧苏木界,至松树沟-查干淖尔胡德嘎公路。

  第九条 元上都遗址的保护对象包括遗产区内的上都城遗址、铁幡杆渠遗址、砧子山墓地、一棵树墓地等不可移动文物,以及分布于遗产区和缓冲区范围内的草原特色环境景观与蒙古族居民的敖包及其祭祀传统。

  第十条 《元上都遗址保护管理规划》应按照遗产与环境的组成要素性质实施分类保护。

共3页 当前为第1页

上一篇: [有效]

下一篇: [有效]

(责任编辑:admin)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发表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评价:
表情:
用户名: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栏目列表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