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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假日有哪些?哪些单位需要遵守?公司呢?

时间:2012-01-31 17:36来源:陆志聪老师 作者:清梦疏影 点击:
公司很少有假期,但是劳动合同上写的有,这种情况怎么处理?公司有不放假的权利吗? 楼上说的对.......但更对的话是:"理想和现实之间有距离"!!!!!!!!!!!!真心建议:1/如果你真当天有事,尽力和领导说一下,说清楚...2/当1条不行,则自己在私下换换班...3/当2条不
公司很少有假期,但是劳动合同上写的有,这种情况怎么处理?公司有不放假的权利吗?
楼上说的对.......但更对的话是: "理想和现实之间有距离"!!!!!!!!!!!! 真心建议: 1/如果你真当天有事,尽力和领导说一下,说清楚... 2/当1条不行,则自己在私下换换班... 3/当2条不行,将自己事尽力移开... 4/当3条不行,拿出<<劳动法>>... 5/当4条不行,告他!!!!!! 6/当用后两条时,请你随时准备走人............. 希望对你有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节假日是:元旦、春节、劳动节、国庆节、妇女节、青年节、儿童节 属于全体人民的节假日:元旦(1月1日),放假一天;春节(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放假三天;国际劳动节(5月1日、2日、3日)放假三天;国庆节(10月1日、2日、3日),放假三天。共计有10天,这些节日适逢公休假日,顺延补假。 2、属于部分人的节日:妇女节(3月8日),青年节(5月4日)建军节(8月1日)等等,为了便于开展纪念活动,有关公民可以放假半天。具体说来,妇女节(3月8日〕,妇女放假半天;青年节(5月4日〕,14周岁以上的青年放假半天;儿童节(6月1日〕,13周岁以下的少年儿童放假1天;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纪念日(8月1日〕,现役军人放假半天。 3、属于少数民族的节日,由少数民族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各民族习惯,自行决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条进一步规定:用人单位在元旦、春节、国际劳动节、国庆节、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依法支付加班工资,不得以补假代替加班工资,以切实保护劳动者的休息权。
上面的那位说得极详细,可以一看
没有强制加班的权利,但是你不来你就别想好过,所以你只能强忍,谁让中国人多那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发出通知,2006年元旦、春节、“五一”、“十一”放假调休日期具体安排如下: 元旦:2006年1月1日-3日放假,共3天。其中1月1日为法定假日,将2005年12月31日(星期六)、2006年1月1日(星期日)两个公休日调至1月2日(星期一)、3日(星期二),2005年12月31日(星期六)上班。 春节:1月29日-2月4日(农历大年初一至初七)放假,共7天。其中,29日、30日、31日为法定假日,将1月28日(星期六)、29日(星期日)、2月5日(星期日)三个公休日调至2月1日(星期三)、2日(星期四)、3日(星期五),2月4日(星期六)照常公休,1月28日、2月5日上班。 “五一”:5月1日-7日放假,共7天。其中,1日、2日、3日为法定假日,将4月29日(星期六)、30日(星期日)两个公休日调至5月4日(星期四)、5日(星期五),5月6日(星期六)、7日(星期日)照常公休,4月29日、30日上班。 “十一”:10日1日-7日放假,共7天。其中,1日、2日、3日为法定假日,将9月30日(星期六)、10月1日(星期日)、8日(星期日)三个公休日调至1 0月4日(星期三)、5日(星期四)、6日(星期五),10月7日(星期六)照常公休,9月30日、10月8日上班。
其实节假日单位遵守与否,关键看单位的性质以及管理制度,中国这个大环境,说的不好听就是政府保护主义,单位发展好的话那对政府好,政府才不太会管你单位的员工呢
(北京综合讯)北京、江苏和香港的全国人大代表将提交议案,建议全国人大立法增加除夕、清明、端午、七夕、中秋、重阳节为中国法定节日和假日。 《北京娱乐信报》报道,北京全国人大代表纪宝成说,在中国假日中,只有春节反映了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特色,其他的传统节日,虽然民间有所保留,但并未被规定为官方法定节日。 他指出,中国法定假日偏少,只有10天,所以还有增加法定假日的余地。因此建议将除夕、清明、端午、中秋节定为法定节日和假日,每个节日放假一天,将元宵节和重阳节定为法定节日,但可不放假。 他说,由于重视程度不够,一些传统节日已经有逐步走向衰落的迹象。但是,很多城市青年和商家开始引进西方的节日,如圣诞节、情人节等。 江苏代表周耀庭也建议,把七夕等传统节日定为法定假日。 百余名香港特区全国政协委员也在一份提案中建议,增加传统节日假期。 提案指出,清明扫墓祭祖,中秋合家团圆,端午悼念爱国先人,重阳登高敬老,这些传统节日,在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方面已经发挥并继续发挥着作用,这是有目共睹的。 在香港,这四个节日当天或翌日已都是法定假日。 提案发起人之一的《文汇报》社长张国良说,中国国力蒸蒸日上,但在精神文明建设方面仍需加强。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节假日是:元旦、春节、劳动节、国庆节、妇女节、青年节、儿童节 属于全体人民的节假日:元旦(1月1日),放假一天;春节(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放假三天;国际劳动节(5月1日、2日、3日)放假三天;国庆节(10月1日、2日、3日),放假三天。共计有10天,这些节日适逢公休假日,顺延补假。 2、属于部分人的节日:妇女节(3月8日),青年节(5月4日)建军节(8月1日)等等,为了便于开展纪念活动,有关公民可以放假半天。具体说来,妇女节(3月8日〕,妇女放假半天;青年节(5月4日〕,14周岁以上的青年放假半天;儿童节(6月1日〕,13周岁以下的少年儿童放假1天;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纪念日(8月1日〕,现役军人放假半天。 3、属于少数民族的节日,由少数民族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各民族习惯,自行决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条进一步规定:用人单位在元旦、春节、国际劳动节、国庆节、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依法支付加班工资,不得以补假代替加班工资,以切实保护劳动者的休息权。
法定假日很多啊,元旦1天, 春节3天,劳动节3天,国庆节3天,这个是全民节日,加班当然要有加班费了,平时工资的3倍,不然都是违法啊!
从法理上说 他们当然应该遵守 但是现实情况不是如此 例如我舍友的妈妈 她在沈阳造币厂上班 好歹是国营单位 但是他们简直在剥削 国庆让人加班还不给加班费 没办法啊 谁叫咱们是弱势群体呢 你想清楚了 是不是值得为了假期而得罪老板 然后再考虑要不要提放假的事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节假日是:元旦、春节、劳动节、国庆节、妇女节、青年节、儿童节 属于全体人民的节假日:元旦(1月1日),放假一天;春节(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放假三天;国际劳动节(5月1日、2日、3日)放假三天;国庆节(10月1日、2日、3日),放假三天。共计有10天,这些节日适逢公休假日,顺延补假。 2、属于部分人的节日:妇女节(3月8日),青年节(5月4日)建军节(8月1日)等等,为了便于开展纪念活动,有关公民可以放假半天。具体说来,妇女节(3月8日〕,妇女放假半天;青年节(5月4日〕,14周岁以上的青年放假半天;儿童节(6月1日〕,13周岁以下的少年儿童放假1天;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纪念日(8月1日〕,现役军人放假半天。 3、属于少数民族的节日,由少数民族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各民族习惯,自行决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条进一步规定:用人单位在元旦、春节、国际劳动节、国庆节、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依法支付加班工资,不得以补假代替加班工资,以切实保护劳动者的休息权。
中国的法定假日有:元旦、春节、劳动节、国庆节、妇女节、青年节、儿童节 属于全体人民的节假日:元旦(1月1日),放假一天;春节(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放假三天;国际劳动节(5月1日、2日、3日)放假三天;国庆节(10月1日、2日、3日),放假三天。共计有10天,这些节日适逢公休假日,顺延补假。 不过在公司里面只注重元旦,春节,国庆节.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发出通知,2006年元旦、春节、“十一”放假调休日期具体安排如下: 元旦:2006年1月1日-3日放假,共3天。其中1月1日为法定假日,将2005年12月31日(星期六)、2006年1月1日(星期日)两个公休日调至1月2日(星期一)、3日(星期二),2005年12月31日(星期六)上班。 春节:1月29日-2月4日(农历大年初一至初七)放假,共7天。其中,29日、30日、31日为法定假日,将1月28日(星期六)、29日(星期日)、2月5日(星期日)三个公休日调至2月1日(星期三)、2日(星期四)、3日(星期五),2月4日(星期六)照常公休,1月28日、2月5日上班。 “十一”:10日1日-7日放假,共7天。其中,1日、2日、3日为法定假日,将9月30日(星期六)、10月1日(星期日)、8日(星期日)三个公休日调至1 0月4日(星期三)、5日(星期四)、6日(星期五),10月7日(星期六)照常公休,9月30日、10月8日上班。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节假日是:元旦、春节、劳动节、国庆节。元旦(1月1日),放假一天;春节(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放假三天;国际劳动节(5月1日、2日、3日)放假三天;国庆节(10月1日、2日、3日),放假三天。共计有10天,这些节日适逢公休假日,顺延补假。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节假日是:元旦、春节、劳动节、国庆节、妇女节、青年节、儿童节 属于全体人民的节假日:元旦(1月1日),放假一天;春节(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放假三天;国际劳动节(5月1日、2日、3日)放假三天;国庆节(10月1日、2日、3日),放假三天。共计有10天,这些节日适逢公休假日,顺延补假。 2、属于部分人的节日:妇女节(3月8日),青年节(5月4日)建军节(8月1日)等等,为了便于开展纪念活动,有关公民可以放假半天。具体说来,妇女节(3月8日〕,妇女放假半天;青年节(5月4日〕,14周岁以上的青年放假半天;儿童节(6月1日〕,13周岁以下的少年儿童放假1天;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纪念日(8月1日〕,现役军人放假半天。 3、属于少数民族的节日,由少数民族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各民族习惯,自行决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条进一步规定:用人单位在元旦、春节、国际劳动节、国庆节、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依法支付加班工资,不得以补假代替加班工资,以切实保护劳动者的休息权。
但现实与法律之间还是有差距的,只有自己给自己放假
别听他们吹啊
不按劳动法的,都是违法的,但是没人抓呀,谁来管呢?所以,看公司,不看法啦。除非有人打官司或闹到上头去。。。。。。。。8过。。。事实。。。呵呵
我来回答吧: 元旦一天. 五一三天. 国庆三天. 春节三天. 妇女节妇女半天. 教师节教师半天. 其他没有了.
国家规定的法定节日:元旦1天,春节3天,五一3天,国庆3天。任何公司都必须执行。 法定节日遇到双休日,则双休日顺延。 企业在法定节日加班应支付职工300%的工资。
其实节假日单位遵守与否,关键看单位的性质以及管理制度,中国这个大环境,说的不好听就是政府保护主义,单位发展好的话那对政府好,政府才不太会管你单位的员工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节假日是:元旦、春节、劳动节、国庆节、妇女节、青年节、儿童节 属于全体人民的节假日:元旦(1月1日),放假一天;春节(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放假三天;国际劳动节(5月1日、2日、3日)放假三天;国庆节(10月1日、2日、3日),放假三天。共计有10天,这些节日适逢公休假日,顺延补假。 2、属于部分人的节日:妇女节(3月8日),青年节(5月4日)建军节(8月1日)等等,为了便于开展纪念活动,有关公民可以放假半天。具体说来,妇女节(3月8日〕,妇女放假半天;青年节(5月4日〕,14周岁以上的青年放假半天;儿童节(6月1日〕,13周岁以下的少年儿童放假1天;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纪念日(8月1日〕,现役军人放假半天。 3、属于少数民族的节日,由少数民族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各民族习惯,自行决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条进一步规定:用人单位在元旦、春节、国际劳动节、国庆节、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依法支付加班工资,不得以补假代替加班工资,以切实保护劳动者的休息权。 元旦:2006年1月1日-3日放假,共3天。其中1月1日为法定假日,将2005年12月31日(星期六)、2006年1月1日(星期日)两个公休日调至1月2日(星期一)、3日(星期二),2005年12月31日(星期六)上班。 春节:1月29日-2月4日(农历大年初一至初七)放假,共7天。其中,29日、30日、31日为法定假日,将1月28日(星期六)、29日(星期日)、2月5日(星期日)三个公休日调至2月1日(星期三)、2日(星期四)、3日(星期五),2月4日(星期六)照常公休,1月28日、2月5日上班。 “十一”:10日1日-7日放假,共7天。其中,1日、2日、3日为法定假日,将9月30日(星期六)、10月1日(星期日)、8日(星期日)三个公休日调至1 0月4日(星期三)、5日(星期四)、6日(星期五),10月7日(星期六)照常公休,9月30日、10月8日上班。
你说的可能是节假日,主要有元旦1天,春节3天,国庆3天,五一节3天,这是所有国人都享受的节假日。另外还有部分人员享受的节日,如五四青年节,三八妇女节等。 至於你说的享受对象问题,按法律规定,不管你是在国家企事业单位,还是在私有企业或外资企业打工,都有享受这些节假日的权力,但是,实际上在私有企业或外资企业是享受不到的,或者只能部分享受。比如有些外资企业,国庆和五一就放一天假,双休日也享受不到,这些都是执法力度方面的问题,打工仔也不敢怎样,人在屋檐下,怎能不低头。
法定的节假日:农历大年初一至初七放假,共7天(其中初一,初二,初三为三薪; 初四,初五,初六为两薪,不过也可以以调休偿还假期) 元旦一天三薪 国庆节七天(前三天为三薪.后四天可调休偿还) 五一劳动节七天(前三天为三薪.后四天可调休偿还) 所有用工单位必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节假日是:元旦、春节、劳动节、国庆节、妇女节、青年节、儿童节 属于全体人民的节假日:元旦(1月1日),放假一天;春节(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放假三天;国际劳动节(5月1日、2日、3日)放假三天;国庆节(10月1日、2日、3日),放假三天。共计有10天,这些节日适逢公休假日,顺延补假。 2、属于部分人的节日:妇女节(3月8日),青年节(5月4日)建军节(8月1日)等等,为了便于开展纪念活动,有关公民可以放假半天。具体说来,妇女节(3月8日〕,妇女放假半天;青年节(5月4日〕,14周岁以上的青年放假半天;儿童节(6月1日〕,13周岁以下的少年儿童放假1天;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纪念日(8月1日〕,现役军人放假半天。 3、属于少数民族的节日,由少数民族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各民族习惯,自行决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条进一步规定:用人单位在元旦、春节、国际劳动节、国庆节、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依法支付加班工资,不得以补假代替加班工资,以切实保护劳动者的休息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节假日是:元旦、春节、劳动节、国庆节、妇女节、青年节、儿童节 属于全体人民的节假日:元旦(1月1日),放假一天;春节(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放假三天;国际劳动节(5月1日、2日、3日)放假三天;国庆节(10月1日、2日、3日),放假三天。共计有10天,这些节日适逢公休假日,顺延补假。 2、属于部分人的节日:妇女节(3月8日),青年节(5月4日)建军节(8月1日)等等,为了便于开展纪念活动,有关公民可以放假半天。具体说来,妇女节(3月8日〕,妇女放假半天;青年节(5月4日〕,14周岁以上的青年放假半天;儿童节(6月1日〕,13周岁以下的少年儿童放假1天;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纪念日(8月1日〕,现役军人放假半天。 3、属于少数民族的节日,由少数民族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各民族习惯,自行决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条进一步规定:用人单位在元旦、春节、国际劳动节、国庆节、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依法支付加班工资,不得以补假代替加班工资,以切实保护劳动者的休息权。 回答者:medong1 - 魔法师 四级 12-30 13:17 -------------------------------------------------------------------------------- 上面的那位说得极详细,可以一看 回答者:mxj - 举人 四级 12-30 13:19 -------------------------------------------------------------------------------- 楼上说的对.......但更对的话是: "理想和现实之间有距离"!!!!!!!!!!!! 真心建议: 1/如果你真当天有事,尽力和领导说一下,说清楚... 2/当1条不行,则自己在私下换换班... 3/当2条不行,将自己事尽力移开... 4/当3条不行,拿出<<劳动法>>... 5/当4条不行,告他!!!!!! 6/当用后两条时,请你随时准备走人............. 希望对你有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节假日是:元旦、春节、劳动节、国庆节、妇女节、青年节、儿童节 属于全体人民的节假日:元旦(1月1日),放假一天;春节(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放假三天;国际劳动节(5月1日、2日、3日)放假三天;国庆节(10月1日、2日、3日),放假三天。共计有10天,这些节日适逢公休假日,顺延补假。 2、属于部分人的节日:妇女节(3月8日),青年节(5月4日)建军节(8月1日)等等,为了便于开展纪念活动,有关公民可以放假半天。具体说来,妇女节(3月8日〕,妇女放假半天;青年节(5月4日〕,14周岁以上的青年放假半天;儿童节(6月1日〕,13周岁以下的少年儿童放假1天;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纪念日(8月1日〕,现役军人放假半天。 3、属于少数民族的节日,由少数民族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各民族习惯,自行决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条进一步规定:用人单位在元旦、春节、国际劳动节、国庆节、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依法支付加班工资,不得以补假代替加班工资,以切实保护劳动者的休息权。 元旦:2006年1月1日-3日放假,共3天。其中1月1日为法定假日,将2005年12月31日(星期六)、2006年1月1日(星期日)两个公休日调至1月2日(星期一)、3日(星期二),2005年12月31日(星期六)上班。 春节:1月29日-2月4日(农历大年初一至初七)放假,共7天。其中,29日、30日、31日为法定假日,将1月28日(星期六)、29日(星期日)、2月5日(星期日)三个公休日调至2月1日(星期三)、2日(星期四)、3日(星期五),2月4日(星期六)照常公休,1月28日、2月5日上班。 “十一”:10日1日-7日放假,共7天。其中,1日、2日、3日为法定假日,将9月30日(星期六)、10月1日(星期日)、8日(星期日)三个公休日调至1 0月4日(星期三)、5日(星期四)、6日(星期五),10月7日(星期六)照常公休,9月30日、10月8日上班。 回答者:梦浩月 - 试用期 一级 12-31 22:09 -------------------------------------------------------------------------------- 你说的可能是节假日,主要有元旦1天,春节3天,国庆3天,五一节3天,这是所有国人都享受的节假日。另外还有部分人员享受的节日,如五四青年节,三八妇女节等。 至於你说的享受对象问题,按法律规定,不管你是在国家企事业单位,还是在私有企业或外资企业打工,都有享受这些节假日的权力,但是,实际上在私有企业或外资企业是享受不到的,或者只能部分享受。比如有些外资企业,国庆和五一就放一天假,双休日也享受不到,这些都是执法力度方面的问题,打工仔也不敢怎样,人在屋檐下,怎能不低头。 回答者:cnnc123 - 见习魔法师 三级 1-1 10:21 -------------------------------------------------------------------------------- 法定的节假日:农历大年初一至初七放假,共7天(其中初一,初二,初三为三薪; 初四,初五,初六为两薪,不过也可以以调休偿还假期) 元旦一天三薪 国庆节七天(前三天为三薪.后四天可调休偿还) 五一劳动节七天(前三天为三薪.后四天可调休偿还) 所有用工单位必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节假日是:元旦、春节、劳动节、国庆节、妇女节、青年节、儿童节 属于全体人民的节假日:元旦(1月1日),放假一天;春节(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放假三天;国际劳动节(5月1日、2日、3日)放假三天;国庆节(10月1日、2日、3日),放假三天。共计有10天,这些节日适逢公休假日,顺延补假。 2、属于部分人的节日:妇女节(3月8日),青年节(5月4日)建军节(8月1日)等等,为了便于开展纪念活动,有关公民可以放假半天。具体说来,妇女节(3月8日〕,妇女放假半天;青年节(5月4日〕,14周岁以上的青年放假半天;儿童节(6月1日〕,13周岁以下的少年儿童放假1天;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纪念日(8月1日〕,现役军人放假半天。 3、属于少数民族的节日,由少数民族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各民族习惯,自行决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条进一步规定:用人单位在元旦、春节、国际劳动节、国庆节、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依法支付加班工资,不得以补假代替加班工资,以切实保护劳动者的休息权。
当然不能啦!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节假日是:元旦、春节、劳动节、国庆节、妇女节、青年节、儿童节 属于全体人民的节假日:元旦(1月1日),放假一天;春节(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放假三天;国际劳动节(5月1日、2日、3日)放假三天;国庆节(10月1日、2日、3日),放假三天。共计有10天,这些节日适逢公休假日,顺延补假。 2、属于部分人的节日:妇女节(3月8日),青年节(5月4日)建军节(8月1日)等等,为了便于开展纪念活动,有关公民可以放假半天。具体说来,妇女节(3月8日〕,妇女放假半天;青年节(5月4日〕,14周岁以上的青年放假半天;儿童节(6月1日〕,13周岁以下的少年儿童放假1天;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纪念日(8月1日〕,现役军人放假半天。 3、属于少数民族的节日,由少数民族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各民族习惯,自行决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条进一步规定:用人单位在元旦、春节、国际劳动节、国庆节、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依法支付加班工资,不得以补假代替加班工资,以切实保护劳动者的休息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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