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节假日是:元旦、春节、妇女节、清明节、劳动节、青年节、儿童节、端午节、国庆节、中秋节 属于全体人民的节假日:元旦(1月1日),放假一天;春节(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放假三天;清明:4月4、5、6日放假三天;国际劳动节(5月1日、2日、3日)放假三天;端午:(农历五月初五、初六、初七),放假三天;国庆节(10月1日、2日、3日),放假三天;中秋节(农历8月15、16、17)放假三天;。共计有10天,这些节日适逢公休假日,顺延补假。法定节假日有哪些。 2、属于部分人的节日:妇女节(3月8日),青年节(5月4日)建军节(8月1日)等等,为了便于开展纪念活动,有关公民可以放假半天。具体说来,妇女节(3月8日〕,妇女放假半天;青年节(5月4日〕,14周岁以上的青年放假半天;儿童节(6月1日〕,13周岁以下的少年儿童放假1天;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纪念日(8月1日〕,现役军人放假半天。 3、属于少数民族的节日,由少数民族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各民族习惯,自行决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条进一步规定:用人单位在元旦、春节、国际劳动节、国庆节、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依法支付加班工资,不得以补假代替加班工资,以切实保护劳动者的休息权。 2009法定节假日 元旦:2009年1月1日、2日、3日放假三天。4日正常上班。 春节:2009年1月25、26、27、28、29、30、31日放假七天。1月24日、2月1日正常上班。 清明:2009年4月4、5、6日放假三天。7日正常上班。 五一:2009年5月1、2、3日放假三天。4日正常上班。 端午:2009年5月28、29、30日放假三天。31日正常上班。 中秋国庆:2009年9月26、27、28、29、30、10月1日、2日、3日放假八天。4日正常上班。 (责任编辑:admin)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