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某公司做网购文员。 试用期满一个月后签订了劳务合同,合同上是一年的劳务关系。 现在要十一了,今天问老板,我们十一放几天假,得到了下面我老板的这番回复,我该怎么办? “我们没得休的,只是一个月有四天休息而已。法定节假日上班也是没有三倍的工资的。每个地方的做法都不同,文职工作,有些是上行政班的,但是你们也不是天天都是上行政班。 如果要休的话,那我们店铺同事不是都休息了呀。当初面试的时候就有和你们说过的,你们觉得自己做的来就做,做不来就不做。” 那她这样做是不是违法呢? 我们已经决定不干了,但是因为要提前一个月说,所以我们十月份还是得给她上班,所以我想问问。法定节假日有哪些。我该怎么办?!?! 急!! 急!! 这个你不要担心,先把十一的班上了,等劳动局上班了就去监察部门举报,等他们处理,而且既然是你的老板违法,你要离开也不要等一个月,随时可以离开。但是你最好等劳动部门处理好之后离开,这样就有理有据。就是一个月休息四天也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你可以把这些问题一起到劳动仲裁部门去申请仲裁解决,把属于你的权益都要回来。 他这样做一定是违法的,但做为你来讲,你要是不想在这样下去,就换个工作吧。 只要有合同,就可以去到劳动局去维护你的权利。 法定节假日 国家明文规定 要支付3倍工资的 你有指纹打卡机,这是非常好的证据,但前提是公司不要把你的指纹删除了 私企就是这样的 没什么人性 就是希望员工拼命帮自己赚钱…… 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 站出来,拿出法律武器,打倒他。周八皮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