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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职工工资计算时是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21.75),那么,如果有一员工当月15日离职,他的工资是如何计算的,因为月计薪天数已经减去了全年104天的休息日,如果职工15日离职,当月的15天有两个周末共4天,算在内吗?(也就是说如果该员工的月工资为1200元,那么应该是1200÷21.75x15得的数,还是1200÷21.75x(15天-4天得的数?)有何法律依据吗? 2、关于加班工资的,我们都知道,国家法定节假日的工资是300%,那么,如果一员工的日工资为50元,那么法定节假日期日他的工资如何计算?是50X 3的数呢?还是说50x3-50?因为他的日工资已经有50了,如果再算上300%,那么他那天的工资就应该为200,而如果不计他的日工资了,也就是他当天的工资加班费已经包含了当天的日工资了,法定节假日有哪些。那实际他得到的就是100的加班工资(加上他的底薪50,得150)?那么,加班工资是否包含了当天的日工资?还是日工资再加上加班工资?到底哪一种算法是对的?法律依据是哪些呢? 1、如果员工15日离职,你知道2011法定节假日。就应当计算1号到15号期间工作了几天来计算应支付的工资,而不是简单的减去4天,因为每月的日历天数是不一样的。 2、法定节假日的加班工资应为50X 3,全月的收入应为:月工资+150元。因为加班工资是支付给劳动者额外劳动的报酬,这是有关法律明确的规定。就本例来说,日工资50元,你是按照月工资÷21.75计算出来的,月计薪天数是不包括节假日的,如果该员工没有加班,他也应该得到全额的月工资,加班了就应该得到300%额外的加班工资。 (责任编辑:admin)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