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为便于各地区、各部门及早合理安排节假日旅游、交通运输、生产经营等有关工作,事实上2011年法定节假日。经国务院批准,现将2012年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其中1月22-24日农历大年除夕、初一、初二共3天是法定假期)4月2日至4日放假调休,共3天。3月31日(星期六)、4月1日(星期日)上班。 (其中4月4日是清明法定节假日) 4月29日至5月1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28日(星期六)上班。 (其中5月1日是法定假期) 6月22日至24日放假公休,共3天。 (其中6月23日农历五月初五为端午法定节假日) 9月30日至10月7日放假调休,共8天。9月29日(星期六)上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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