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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下我们服务行业比如 国美.苏宁 应属于服务行业吧··我们在平时加班没有加班费··然后快到5.1节了·我们也没有三倍的工资··然后 最近又给我们停休了··连每礼拜一天的休息也没了··也没给我们加班费··但我又是才去没多久··也没有签合同··请问下我这种情况怎么办啊? 可以去告他们么? 请问到哪勒去告? 不知道你具体工作了多久,是否为非全日制劳动者。如果为普通的劳动者,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其他争议,可以报请劳动仲裁机构仲裁 【拖欠工资 拒付加班费 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家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责任编辑:admin)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