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题,一次性付款因为借了很多钱,所以我们想等房产证下来以后去银行做按揭,购房须知。但是又不想抵押贷款。现在中介给出了一个这样的办法(房子是我姐买的):我们先一次性吧房款打入房东账户,同时找公证处做个委托公证,就是房东吧房子全权委托给我,然后我姐再去银行做购房按揭,等银行放款后我和我姐再去房地局办过户手续。不知道这个方法可不可靠,交通事故案例分析。貌似风险挺大的,请教高手 风险肯定是存在的,不过你这个后期流程貌似有点不太正确, 银行放款肯定是需要抵押物的, 向银行申请贷款审批通过了可以去过户,对于合肥房产网。交通事故认定书复核。然后办理抵押登记,回证银行才能放款 做公证以前搞清楚房东有没得产权纠纷,资料齐全,正规公证在法律上是有效力的,一般不会有什么问题的,除非原房东本来就打了什么歪主意,恶意毁约 恕我愚昧,您说的这个过程不就是按揭吗?要向银行贷款是需要担保的,你不用房子担保,可以用其他的做担保。 说法 偏门,最好别用。风险最大的地方在于房东身上,一个公证委托的法律效力是很低的。 (责任编辑:admin)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