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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抑制房价飞涨的根本措施只能是取消土地拍卖

时间:2012-04-20 18:28来源:中州挥云斋 作者:胬胬小猪 点击:
抑制房价飞涨的根本措施只能是取消土地拍卖(4/867) fficeffice/ 近来,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的控制房价飞涨的措施,大多数地区的房屋成交量明显萎缩,房价也有下降的趋势,但这一现象到底能维持多久,受到人们的普遍质疑。 显然这些新政只能是解决房价飞涨的临时
抑制房价飞涨的根本措施只能是取消土地拍卖(4/8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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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来,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的控制房价飞涨的措施,大多数地区的房屋成交量明显萎缩,房价也有下降的趋势,但这一现象到底能维持多久,受到人们的普遍质疑。

显然这些新政只能是解决房价飞涨的临时措施,它没有解决房价飞涨的根本问题。我认为引起房价飞涨的根本问题是土地拍卖造成的,土地竞拍只能是地价越来越高,地王越来越多,当然房价不可能下降,只有取消土地拍卖的方式,才有可能从根本上抑制房价飞涨。

我们知道房价是由地价、原材料价格、施工成本和灰色成本几部分组成。其中地价和灰色成本是房价虚高的关键因素。

我认为抽签法是一个最好的方法,除了能解决地价狂飙以外,还有一个十分重要的作用,就是可以防止在土地转让过程中出现腐败现象,因为开发商再不必为获得土地拍卖标的内部信息,而花费巨额去行贿相关部门的领导和工作人员。

用抽签法的关键是土地的定价。

土地的定价:以十年前的当地平均土地出让价格(不同地段的平均价格也不同)为基准,加上平均地价乘以十年来平均GDP的增长率的10倍(即10年),为现在的土地定价。

即:现土地定价=十年前地价+十年前地价×十年平均GDP×10

例:假设十年前某市某地段的平均地价为2000元/米2,十年的平均GDP为9%

现土地地价=2000+2000×9%×10=3800(元/米2)。

这种地价的定价方法还有两个问题需要考虑:

1、GDP的选取,究竟是用全国的还是该市的GDP,若使用全国的GDP,那么基本上是处于全国齐步走的状态;如果使用的是该城市的GDP,地价会根据不同城市的发展快慢,地价也会有高有低,从而可使各城市的地价拉开差距,这应该是一个很好的现象。但是,这里面又存在一个漏洞,即各个城市可能虚报自己的GDP,使城市之间互相攀比形成恶性竞争。这是政府有关部门应该考虑的问题。

2、我这里基准地价用的是十年前的,是否合理还需专家们研究确定。不过我认为这个基价不能少于十年,因为十年来全国大部分地区的地价都出现了从快速上涨到飞涨的过度,所以基准地价不能低于十年。

开发商如何获得土地?政府有关部门在确定待出让土地的地点、面积、用途、单价及抽签时间等后,向有资质、有实力的开发商发放通知函,知会他们参加抽签需准备的文件、资料、资金、交款日期及抽签时间,

一般说来,交付土地价款押金到指定账户的时间以收到通知之日起7~10天为宜。过长的时间可能会使实力不够的开发商到处筹钱参加抽签,不利于体现抽签的公平性。

抽签时间以自交款截止之日算起1~3个月为宜,期满后向所有未中签的开发商只返还押金。这1~3个月的土地价款的押金,可规定不支付利息,这些利息归政府财政部门所有,这就是说所有开发商必须有一个清醒的认识,如果不能中签是必须付出代价的。这一措施还能防范一些没有实力的开发商跑来滥竽充数,购房须知。扰乱土地出让秩序的正常进行。

在抽签时,由所有在规定期限内交付了土地价款押金的开发商直接参加,采用如福利彩票的吹气式抽奖机,球的总个数等于参加抽奖开发商的家数,其中一个红球代表抽中的,其它球为白色(或其它颜色),抽签机的操作由开发商排队自己按开关,如果没有中签,将白球再放进抽签机,重新排队等待操作抽签机,直至抽到红球为止。这样可以保证抽签的公平性。

在抽签的过程中,还有可能出现这样的情况:有实力的开发商化整为零,一个公司分为几家子公司前来抽签,这样他们中签的可能性大大增加,同样,他们会多付出几倍的利息,如果他们没有抽中,那么损失将会更大。

这种计算地价的方法,有一个最大的好处是使房价的上涨与GDP的增长同步,从根本上消除房地产的泡沫。

有人也许会说这种计算方法使房价降低太多,不合理。但是,十年来广大民众收入上涨的幅度远远低于GDP的增长幅度,对于广大基层民众来说,这样的计算方法不是房价低了,而是仍然过高。

抽签法控制地价的方法也存在着一定的缺陷,由于利用这一方法会使房价大幅下降,这样将会大幅降低当地的GDP,这样对当地政府的业绩会造成不利影响,但是我想只要广大民众能得到实惠,这就是当地政府创造的不计入GDP的最大GDP,这个GDP将永远刻在民众的心里。

顺便提一下,为了更好地抑制房价,还可以利用土地定价的方法,对毛坯房的单位原材料价格和建筑施工成本进行核定,把它也列入抽签的内容。

用同样方法计算出建筑施工成本费,即十年前的成本费,乘以十年来平均GDP的增长率的十三倍(假设取得土地后三年房屋建成并卖出),为这次土地抽签后中标工程的施工成本。

用同样方法计算出住房建设所需建材:水泥、黄沙、砖、钢筋、瓷砖、塑钢、玻璃等等的单价,并根据单位面积计算出建筑房屋的单位原材料成本。

如果把这两项也纳入抽签内容,则控制房价将会做得更好。

假如公务员也按市场价购房,房价将会怎样?

公务员,特别是一些拥有一定职位和权力者,这些人唱多房价。坊间最多的解释是,这些人是基于土地财政的考虑,为了地方利益。其实未必如此。考虑到当下房价与官员的实际收入,官员所在的公务员群体肯定属于"80%以上买不起房的人",这无须质疑,而且这两年,坦承自己"两个月工资都买不起一平方米房子"的厅局级以上官员大有人在。以北京为例,北京市的公务员在实行阳光工资之后,形成了"八五三"的基本工资结构(即局级、处级、主任科员分别对应的基本工资为8000元、5000元、3000元,现在的工资标准应高于此),其工资水平高于在京的各大部委。但和北京的房价比较,公务员能买得起房的也没有几个。按照最新统计,现在北京四环路的房子均价快要达到四万元,局级干部四个月才能买一平方米,处级需要八个月,主任科员则不吃不喝也需要一年,更低级别的公务员就更不用说了。然而,在北京,不仅没房的公务员比较少,而且,笔者发现,不管买得起买不起房的公务员,很多都认为房价合理,而且认为房价依然会上涨。原因何在?原来,同地段商品房的价格高达近四万元,而一些公务员却可以以4500元每平方米的低价买到房子〈人民银行在宣武门康乐里的集资房/同地区商品房,为2千/5万〉。这是最近一个名为《公务员买房内部价惊人》的帖子透露的信息。以这样的价格买到房子,当然不合理。从1998年开始,国务院已明文取消了福利分房制度,公务员的住房也纳入了货币化体系。在公务员取消福利分房之后,除了低收入阶层,所有的人都被赶进了住房市场化的大潮。然而,事实上,福利分房这个属于公务员队伍、部队、诸多事业单位员工、大学教职员等群体的特权,并没有真正走进历史。如果把这个事实放大到全国大大小小的单位的大大小小的公务员群体,高房价背后的权力逻辑就基本清楚了。之前我们探讨房价畸高的种种缘由,不外乎归于土地财政。这的确是一个原因,但显然只是一个"公共原因"。我们须知,官员要维护地方财政收入,其前提是这些人的住房问题与高房价无关。事实上,很多官员、精英之所以罔顾房价与居民收入严重背离的事实,极力鼓吹高房价的合理性,根子并非在"公",而在一个"私"字上面--如果这些官员自己也必须通过购买商品房解决住房问题,我们看到的肯定是另一种风景。公务员福利分房对中央房地产调控政策公信力的危害,远远大于所谓的土地财政。土地财政不管如何,名义上是为了公共利益、地方利益,而不是个人利益。要让房地产调控政策真正有效,必须解决"平等待遇"问题。面对高房价,公务员没有任何理由享受超国民的待遇。房地产市场最大的民愤就在于此,只有彻底废除了官员高人一等的待遇,住房调控政策才会见效,民愤才能稍微平息,房价合理回归才可期待。我们要问:假如公务员也按市场价购房,房价将会怎样?物业税:议了好多年,一直出不来,猜猜谁手中的房产多,就知为什么出不来了。

抑制房价飞涨的根本措施只能是取消土地拍卖,根据民生需要供应!

房价应该按照家庭实际收入来定,这样才算真正的公平,否则那些低收入家庭永远只是望房兴叹!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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