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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

时间:2011-11-28 14:22来源:mosquito818 作者:一只小小鸟 点击: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字号】 藏政办发(2008)26号 【颁布时间】 2008-03-04 【生效时间】 2008-03-04 【时效性】 发文单位: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文 号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字号】 藏政办发(2008)26号

【颁布时间】 2008-03-04

【生效时间】 2008-03-04

【时效性】

发文单位: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文 号:藏政办发(2008)26号
发布日期:2008-3-4
执行日期:2008-3-4

各行署、拉萨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把2008年确定为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为深入落实2008年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各项工作要求,全面消除安全隐患,香港公司股份转让协议书。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促进全区安全生产状况稳定好转,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进一步开展我区2008年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排查治理目标

  通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全面排查治理各地(市)、各行业(领域)事故隐患,狠抓隐患整改工作,进一步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听说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落实,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的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基础,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二、排查治理范围和排查内容

  (一)排查治理范围:各地(市)、各行业(领域)的全部生产经营单位。对比一下股东合作协议书。主要包括:

  1. 道路交通、水运、铁路、民航等行业(领域)的企业、单位、站点、场所及设施,以及城市基础设施等;

  2. 金属和非金属矿山、煤矿、冶金、有色、石油、化工、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民爆器材、电力等工矿企业及其生产、存储、运输等各类设备设施;

  3. 寺庙、商(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含水上游览场所)、旅游景点、学校、医院、宾馆、饭店、网吧、朗玛厅、公园、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

  4. 农机、水利等行业(领域)的企业、单位、场所及设施;

  5. 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厂(场)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

  6. 易受暴雨、洪水、暴雪、雷电、泥石流、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影响的企业、单位和场所;

  7. 近年来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单位。

  (二)排查治理内容:全面排查治理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工艺系统、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隐患,以及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制度建设、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责任落实、劳动纪律、现场管理、事故查处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具体包括:

  1.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程标准的贯彻执行情况;

  2. 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3. 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交纳等经济政策的执行情况;

  4. 企业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和关键设备、装置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情况;

  5. 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的完好状况及检测检验情况;

  6. 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重点环节、部位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风险辨识、监控预警制度的建设及措施落实情况;

  7. 事故报告、处理及对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情况;

  8. 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特别是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和生产一线职工(包括农民工)的教育培训情况,以及劳动组织、用工等情况;

  9. 应急预案制定、演练和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

  10.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三同时”(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和使用)执行情况;

  11. 道路设计、建设、维护及交通安全设施设置等情况;

  12. 对企业周边或作业过程中存在的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排查、防范和治理情况。

  三、组织机构

  自治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在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总体领导下,合作协议书。由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牵头,自治区各有关部门共同负责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日常事务由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承担。

  自治区各地(市)、各有关部门也要成立由分管领导为组长,各有关部门负责同志组成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狠抓落实。

  在隐患排查治理行动期间,自治区将设立全区重大安全隐患举报热线,热线电话:0891—(兼传真)。

  四、实施步骤

  本次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共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2月底至3月中旬。此阶段主要为安排部署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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