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第一个子女生育登记卡》流程 办理《第一个子女生育登记卡》须在怀孕3个月内持以下材料每周二上午到女方户籍所在地街道计生办办理: 1、填写《生育第一个子女登记表》,双方单位或居委会出具婚育状况证明或在表上盖章; 2、双方《居民身份证》和户口本; 3、经《结婚证》; 4、区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已怀孕证明; 5、再婚未生育过子女要提供离婚判决书和《离婚证》,子女死亡的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或派出所出具注销户口证明; 6、夫妻近期合影照片1张(小2寸); 7、领取《第一个子女生育登记卡》后终止妊娠的,应在30日内到原登记机构办理注销登记,撤销《第一个子女生育登记卡》; 8、领取《第一个子女生育登记卡》后,夫妻双方或女方户籍迁移的,应在迁移后30日内到迁入地乡级计划生育机构办理审验登记。单位婚育证明。 办理《第二个子女生育证》流程 到女方户口所在街道计生科领取并填写《再生育子女申请审批表》——准备有关证明材料: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第一个子女户口页、第一个子女政策内生育证明或《河北省政策外生育结论证》、再婚者的离婚证和离婚协议(或离婚判决书)、夫妻近期合影照片三张(小2寸)、双方单位出具的婚育证明、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站出具的女方未孕证明(其他情况另行解释)——双方单位或居委会盖章——到办事处计生科审核盖章——报区计生局审核发证 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流程 到办事处或单位领取并填写《终身只生一个子女登记表》一式三份——双方单位或居委会盖章——持夫妻户口本、《第一个子女生育登记卡》、《出生证明》、夫妻小二寸合影4张及上表到女方户口所在街道计生科办理 补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所需材料 1、本辖区女方户口本。 2、持夫妻任何一方所在单位存档用的原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表。 3、双方现工作单位(正式单位)户口所在地居委会出具的证明:要求写清独生子女证为何没有、一直在本单位享受独生子女家庭待遇,单位婚育证明格式。没有违反过计划生育政策。 流出人口办理《婚育证明》流程 1、18-49周岁外出人员持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及近期一寸照片(夫妻可持二寸合影)到户口所在地居委会开据《流动人口办理婚育证明申请表》,如有工作单位需单位出具有关本人婚姻状况、孩次、子女出生政策内(外)、现节育措施的婚育状况证明,并注明本人计生工作由单位继续管理。 2、持以上证件及申请表到户口所在地街道计生办办理《婚育证明》。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