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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

时间:2012-01-28 18:13来源:野狼尊者 作者:心有所属 点击:
劳动仲裁:公司做法不合法 专家:不得以天价违约金限制劳动者自由 2009年4月15日,在与众联公司负责人数次沟通无进展的情况下,吴涛向石家庄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递交了劳动仲裁申请书,申请依法仲裁,peuterey,要求众联公司为其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办理档

劳动仲裁:公司做法不合法

专家:不得以"天价违约金"限制劳动者自由

2009年4月15日,在与众联公司负责人数次沟通无进展的情况下,吴涛向石家庄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递交了劳动仲裁申请书,申请依法仲裁,peuterey,要求众联公司为其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办理档案转移手续,支付拖欠工资及经济补偿金,补缴各项社会保险等。石家庄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受理了吴涛的申请。

众联公司总经理李杰则在录音中告诉吴涛,收取"技术培训费"并非只针对吴涛一个人,在他之前离职的两位同事都先后缴纳了,只是数额不等。

众联公司在向法院提起诉讼的同时,2010年2月20日,又向石家庄市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了仲裁申请,请求事项与其向法院提交的起诉状中的诉讼请求基本一致。

然而,Chaussuresdefootball,到2009年3月提出辞职,吴涛在众联公司工作的6个月时间里,Abercrombie,公司一共为他支出包括工资、奖金、保险费、培训费等在内一共是3.5万元。

2009年10月9日,就在吴涛等待仲裁裁决执行时,众联公司将吴涛起诉至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2008年9月,吴涛硕士研究生毕业后,doudounemoncler,进入河北省众联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联公司)工作。2009年年初,吴涛决定和恋爱5年的女朋友结婚,并回到家乡安徽省合肥市生活。2009年3月,吴涛正式向众联公司递交了辞职报告,但他的离职手续办得却并不顺利。

"《劳动合同法》把保护劳动者的人身自由放在非常高的位置上。"赵德勇说:"用人单位的相关制度必须是合法的。"

吴涛介绍说,由于种种原因,他并没有和公司签订这份《协议书》。

于是,他最终还是选择了"妥协"。

吴涛坚持不下去了。

2010年5月26日,吴涛向众联公司交纳了1万元,并表示不再索要2009年2月的2500元工资,同时给公司写了一份书面说明:"本人自愿支付培训费用壹万元整,河北省众联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亦承诺办理档案、户口转出手续。"

根据冯晓华的计算,吴涛在公司开始工作以来,共领取工资及奖金将近2.2万元,再加上公司为其缴纳的保险费、培训费等一共3.5万元。吴涛提出,离职时将这3.5万元全交回不合理。而李杰表示,吴涛离职时缴纳的钱还不止这些,"肯定要在从单位拿走的钱的基础上往上加钱"。

李杰介绍说,招聘时,公司就曾经询问过吴涛未来组建家庭的问题,吴涛当时表示,女朋友会到石家庄来工作。但2009年3月,吴涛却以女朋友不愿来石家庄工作,为了维系两人感情为由,提出离开众联公司,回安徽与女友团聚。

在赵德勇看来,如果吴涛和众联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没有关于服务期内提前离职要缴纳违约金的约定,公司是不能通过违约金的形式索要培训费的。如果吴涛提前离职的话,按照法律相关规定履行程序就可以了。

这场由自己辞职引发的与原单位的天价赔偿纠纷,已经持续1年多了。历经劳动仲裁、法院起诉,这位2008年参加工作的硕士最终还是选择了妥协,Chaussuresdefoot。他向原单位缴纳了1万元培训费,换来原单位给他办理了档案、户口等转出手续。

石家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认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解除劳动合同后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吴涛提出与众联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获公司同意,双方解除劳动合同成立,louboutin。双方并未约定培训协议,也没有约定合法违约金,众联公司以吴涛未缴纳违约金、培训费为由拒不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的做法与相关法律规定不符,应予纠正。众联公司以抵减违约金、培训费为由没有发给申请人2009年2月份的工资,理由不成立,构成无故克扣工资。吴涛要求补发工资,mercurialvapor,并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请求依法成立,看看http://www.hnfzb.gov.cn。石家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予以支持。

赢了劳动仲裁,赔了"培训费"

众联公司也在数日后,撤回了对吴涛的起诉。

辞职要交10万元培训费

2009年9月12日,在对双方进行调解未能达成协议后,石家庄市劳动争议总裁委员会作出了仲裁裁决:众联公司于本裁决生效后15日内为吴涛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众联公司补发吴涛2009年2月份工资2500元,经济补偿金625元,合计支付3125元,限于裁决生效后10日内支付。

由于没有缴纳10万元的"技术培训费",众联公司没有给吴涛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没有给他办理档案与户口转出手续,同时吴涛2009年2月的工资2500元,公司也拒绝发放。

为此,双方不欢而散,Moncler。

2009年3月10日,吴涛在和公司副总经理张国宁沟通此事时,张国宁表示"没签这个协议应该说是我的疏忽",但他同时对吴涛强调,不会因为没签这个协议就会对吴涛有什么"特殊的照顾"。

具体到吴涛应缴纳的"技术培训费",李杰特意叫来了众联公司会计冯晓华为吴涛核算。

众联公司在接受仲裁时称,在招聘吴涛时,公司就明确告知,如不能到岗将承担违约金6000元,工作的3年内因个人原因离开公司需承担10万至20万元培训费。吴涛工作的半年时间内,单位为其发放的直接费用合计约3.5万元,故吴涛应承担违约金。关于吴涛2009年2月的工资,众联公司已列支,申请人答应从该工资中扣减培训费,故不存在不发工资问题。

吴涛感觉自己"再也等不起了"。

至于"培训费"10万元的数额,李杰解释说,公司曾算过账,公司各种培训费和在员工本人身上的支出3年合同期就超过十万元。他一再强调,制定10万元的额度只是为了约束员工,"不是说一定要从他身上拿10万元钱"。

李杰还说,2008年离职的一名员工,"当时他的父亲已经是癌症晚期,女朋友留到浙大","当时的钱也是不够的",提出辞职后,"走的时候算了一下账,一共拿了三万五"。而这名员工和吴涛一样,poloralphlaurenpascher,入职时也没有签那份《协议书》。吴涛的另一名同事,虽然在公司仅工作了两个星期,辞职时"也要了8000元"。

李杰强调,之所以要对吴涛这样的辞职员工收取"培训费",并不是为了钱,louboutinpascher,"公司不差这个钱",也不是为了钱才和员工签订相关协议,"而是为了起到制约作用"。

赔偿费比"从单位拿走的钱"多

"我认为这件事情,非要给你个刺痛,要让你们感受到一种疼痛。这种疼痛会让你往好的方向发展还是往坏的方向发展,那是你自己的事情,但是我要给你们刺痛。"录音中,这位总经理对收取"技术培训费"的目的直言不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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