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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突然终止劳动合同怎末办?

时间:2012-01-29 12:19来源:恨玉 作者:"棒頭糖︷ 点击:
08年1月1日我与12人一起被一公司招聘,公司领导说给我们签了劳动合同但我们始终没见到过,到09年1月21日突然收到公司的终止合同通知书。我们该怎末办?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
08年1月1日我与12人一起被一公司招聘,公司领导说给我们签了劳动合同但我们始终没见到过,到09年1月21日突然收到公司的终止合同通知书。我们该怎末办?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或者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而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你们已经在公司工作了一年以上,公司仍然没有给你们签订书面合同,这视为公司已与你们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公司无权单方无条件解除劳动合同。你们可以去劳动监察部门举报,也可以向当地仲裁厅申请劳动仲裁。
楼上的一些人说的没错,你现在可能缺少你和你公司有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这些要你自己去收集了,比如公司的考勤表、你的头头签名批准的请假单、出货单等等等等~~~只要有证据证明了你的劳动事实,你一定能赢的。
如果没有钱请律师,可以去律所、政府信访部门等等进行法律咨询,他们都会免费为你提供信息的。

用人单位单方面终止劳动合同,按法律规定应该对你进行赔偿,还应该发给生活补助那个叫什么我忘了(怪小弟学艺不精),但这些钱还不够你请律师的钱呢,所以社会上大多数这样的事情,劳动者也就只有哑巴吃黄连了,哎~~~ 

劳动关系存在一年以上未按照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以此为理由解雇,这种情况你首先需要搜集你与你们公司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然后请求工会协助,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请求劳动仲裁,如果对结果不满意,还可以提起劳动行政诉讼,由于是行政诉讼,都是免费的。

如果不给你开票的话,就属于违法的乱收取,你可以去举报,如果开票了,就要看看是否合法

结合实际上的情况来办理

你好,你可以向劳动局申诉,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者赔偿

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根据你的情况:
若你的真的没签劳动合同,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1、要求公司支付从2008年2月1日起至2009年1月21日间的双倍工资
2、要求公司补缴2008年1月至2009年1月21日的社会保险
3、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赔偿金
4、无故辞退的一个月的代通金
5、带薪年休假5天的工资
以上简是初步分析,具体情况你若不明白的话,可以到咨询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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