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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05年10月进公司一直到11年10月 现在公司不与我续签合同,按

时间:2012-02-01 14:01来源:释然 作者:xiao猫 点击:
可以要求支付11个月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公司没有特殊理由必须与你续签合同啊,一般补倘是每年补发一个月工资金(按工资最高月算),比如你在公司做了6年就要给你6个月工资的补偿。失业保险的不算。 劳动合同补充协议书 。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
可以要求支付11个月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公司没有特殊理由必须与你续签合同啊,一般补倘是每年补发一个月工资金(按工资最高月算),比如你在公司做了6年就要给你6个月工资的补偿。失业保险的不算。劳动合同补充协议书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劳动合同期满不再续签的,属于劳动合同终止,而不是劳动合同解除。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其次由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款规定,在这种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七条规定,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实施之日起计算(2008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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