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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不给本人《解除劳动合同书》怎么办?

时间:2012-02-02 08:49来源:真武大帝 作者:枫水寒 点击:
本人单位因为本人工作上的失误,而与本人解除了合同关系。单位也把本人的档案已送去劳动局办好了解除劳动合同的关系了,现在通知本人去劳动局办理失业保险金。但是,本人去单位拿《解除劳动合同书》时,单位又卡了下来,说:要我与单位结清所借备用金,才能给
本人单位因为本人工作上的失误,而与本人解除了合同关系。单位也把本人的档案已送去劳动局办好了解除劳动合同的关系了,现在通知本人去劳动局办理失业保险金。但是,本人去单位拿《解除劳动合同书》时,单位又卡了下来,说:要我与单位结清所借备用金,才能给我《解除劳动合同书》。(当然我未还单位备用金是有原因的,这里不多说这个了)。现在我拿不到《解除劳动合同书》就办不了失业保险金,劳动局规定的时间是一个月内必须办理,否则就不能办理了。我想问问:我 没有结清所借备用金,单位就有权不给我《解除劳动合同书》吗?单位这样做对不对?因为单位不给《解除劳动合同书》而失去了领失业保险金,单位应该负责吗?我应该怎么办?希望懂这方面法律的 朋友帮帮我,拜托了,我很急的。
1、在没有履行完离职交接手续前,单位有权拒绝出具《解除劳动合同书》,所以你必须配合单位办理手续。 2、“备用金”是要还的,不管你有什么理由,你钱单位的要归还给单位,单位欠你的要归还给你。由原为可以摊开来谈,必要时也可以要求劳动部门介入,但是,不可以以蛮制蛮。 3、这种情况下,即使由于单位不出具《解除劳动合同书》,使你而失去了领失业保险金的机会,也不承担责任,因为错在于你没有配合办理离职手续。除非你的理由及其充分,并获得仲裁部门的全力支持。
公司当然有权不给你办理解除劳动合同书了,因为你没有把公司的工作交接好,公司有权不办理。打官司也很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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