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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了劳动合同还签了协议书(扣保证金),这样的合同有效吗? 我在一家工厂做学徒,劳动合同签订的是:做学徒一年。试用期是两个月(也是做学徒),学徒工资是底薪450元加上300的绩效评分百分比(如这个月的绩效评分是80%,则我这月的工资是450+240=890)另外还和公司签了一份协议书:从第二个月开始每月要从我的工资里扣100元保证金,解除劳动合同。扣十个月。 其中它的工资只有学徒工资,(工资的上涨要看你的实际技能水平提高),试用期两个月结束后,工资依然是学徒工资。 这个合同是不是有问题?我已经做了5月,要是辞职我能拿回扣掉的400元吗? 还有这个合同在职工提出离职时要要从该日起一月才可以走人。 请懂这方面的专家帮帮忙,我的财富值不多,我尽力给。希望留下QQ,以便我详细咨询。 先谢谢了。 二,你试用期结束后,应该转为正式员工,待遇应该比试用期要好。 三,如果你辞职必须在30天前书面通知单位,合同解除文本。这个是没错的,到时你的保证金可以向企业要回。 四,单位补缴社保,也违反了国家规定,你可以要求单位给你续交保险,否则你可以到劳动局去举报。 还有不懂的,可以Hi我。[best] 补充回答:直接以单位乱扣你保证金及不给你缴纳社保去劳动局举报。 单位在合同上注明的扣保证金这项属于不合法的,你可以带上这份合同上劳动局举报投诉,你辞职也是可以拿回你被无故扣掉的400元钱。 【未缴纳社会保险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一项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第三十八条第三项)。 (责任编辑:admin)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