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杭州某单位工作四年,在去年十一月时签了第二份合同(前一份合同已做满),转正后解除劳动合同。现在离第二份合同结束还有两年,请问要是解除劳动合同的话是否要赔付违约金?公积金是否可以领出来?以及其他应该注意的方面。因为合同是去年签的,好像不适用新劳动法 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对比一下糖尿病食疗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个人知晓观点:个人需赔偿单位有几点 1:合同约定若提前终止合同需赔偿 2:在离职前刚接受公司专业培训或得到公司特别赞助的一些晋升学习。 3:糖尿病如何食疗。离职因个人因素明显致使公司受损的。 其他不予赔偿 关于新法旧法问题就不大 只要现在发生的问题都已更新的法为主 公积金是可以全额退出的 社保一些只能退出个人缴纳部分 去年签署的劳动合同,去年劳动期内的事项按照老的劳动合同法.今年开始仍适用新法律. 解除劳动合同按新法,无须支付违约金. 公积金的领取有一定的条件,与企业没有什么关系.属于公积金管理规定.一般是购房/大修房子/下岗二年后/达到退休年龄后----这些情况下可以提取公积金.半年提取一次. 解除合同最好按照规定的程序做.提早一个月提出. 另外,解除合同前,看一下单位是否已经为你足额购买了社保/医保/公积金等.离开时单位还应出具一份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这对到下一个单位工作是必需的.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