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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试用期过了

时间:2012-02-05 10:32来源:乖乖妞 作者:花好月圆 点击:
当时进公司没有签试用期合同,三个月试用期,我2011年6月8号试用开始,每个月1000元,现在是九月29号 公司没和我签合同,还让就比我高一级的员工来告诉我,我被辞退了,我应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公司应该如何补偿。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从第二个月起
当时进公司没有签试用期合同,三个月试用期,我2011年6月8号试用开始,每个月1000元,现在是九月29号 公司没和我签合同,还让就比我高一级的员工来告诉我,我被辞退了,我应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公司应该如何补偿。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你双倍工资,补交社保,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还应支付经济补偿(法律规定详见《劳动合同法》第82、38、46条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6、27条)。关键一点就是证据,需要你和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的证据。至于工作了多少时间,可以用“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在仲裁或诉讼时由用人单位出具,因为每个人到一个地方工作都应该填写入职表。这样也就证明了你的工作时间,发工资你也要签字,工资发放表也应由用人单位出具,这就证明了你每月的收入状况。   “举证责任倒置”在劳动法领域广泛存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6、39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3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9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6条,《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2条均有这方面的规定。工资支付凭证、社保记录、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考勤记录等均可要求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如果你想全面维护你的合法权益,建议你看一下《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和《社会保险法》,你才能知道用人单位到底在那些方面侵犯了你的权益,会使你一生受益。   如果用人单位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注意收集证据。如果将来仲裁或诉讼,这很重要。   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时的工资支付时间详见《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经济补偿金支付时间详见《劳动合同法》第50条。如果不按时支付,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执行《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3、10条和《劳动合同法》第85条规定。   如果你认真看一下我以上回答中书名号《》中所涉及的内容,你才能充分理解我回答的意思。网上搜索这些内容都能找到全文的。
补偿的话,只能管他们再多要两个月的工资 其中需要你提供你的工作证据
可以去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申请仲裁时可以要求单位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1个月工资的一半即半个月工资)、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1个月工资*2),要注意的是公司通知你解除的话应该是由公司负责人或者要出具书面的解除通知,如果他们通知你解除的时候你没提出异议的话那么上面就不能要求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了,而是要求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1个月工资*1)。当然,你要申请仲裁就要准备好材料,主要是证明你入职情况和在单位工作的情况,也就是证明你什么时候到什么时候与单位有劳动关系的材料,例如工作证、入职表等。还有就是你的工资情况,最好要有工资条,如果是银行转账支付的话就要提供银行转账记录。因为你要求的赔偿都是依照你的工资标准来赔偿的。
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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