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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个同事,女性,46岁,她还有几个月就在公司慢十年了.可是合同截止还不到十年.公司却与她打招呼不与她续签.她能得到什么样的赔偿? 你好! 请留意以下内容: 劳动合同续签 劳动合同续签 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前,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日将终止或者续订劳动合同的意向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并协商办理终止或续订劳动合同的手续。为了确保符合上述时间规定,用人单位就要把握好确定劳动合同到期的时间、讨论续订劳动合同意向的时间以及做出决定的时间。 劳动合同续签的条件 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三个条件:对比一下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与同一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期限不间断达十年; 2、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双方同意延续劳动合同; 3、劳动者有要求。 劳动合同不续签的条件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之日起7日内为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劳动者可以凭有效证明材料,直接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劳动者就可以领取失业保障金。如果劳动者的劳动合同中约定劳动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应当提前30天通知,那么公司只提前一周通知是违约了,应按照约定支付劳动者违约金(代通金),一般是一个月工资。如果劳动合同中没有约定,变更劳动合同通知书。那公司可以不提前通知,因为法律并没有规定劳动合同到期前双方必须提前通知。 若用人单位决定不再与劳动者续订劳动合同,应当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六条规定,与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并按照该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支付经济补偿。用人单位依法发出续签意向,并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依法终止劳动合同,都应当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办理劳动合同终止手续,用人单位依法出具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
综合你的叙述公司如果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当事人。双方当事人经过协商达成1致的话,企业应该根据其工作年限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以及生活补助费…… (每满1年支付1个月补偿金) (仅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责任编辑:admin)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