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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被一个公司招进去,本来是干设备方面的,但是公司让我当半年工人,干了半个月打算辞职了,已经提交了公司内部离职单,明天可以清算工资离开了。请教各位大大,我进公司被当成一个普通工人用,离职后是否要打劳动关系解除证明?我们领班说是普通工人只要书面申请辞职,公司就会解除劳动关系,可以不用开证明。但是我还是有点担心以后和别的公司签合同会出现问题。所以请各位知道的大大指教。在线等。希望详细一点。谢谢各位了。 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应当写明劳动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 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是用人单位出具的用来证明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的法律事实的,为了体现对外的效力,加盖单位公章即可,无须加盖单位内部的其他印章. 例如: 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 兹有______同志与我单位签订_____号劳动合同,自____ 年____ 月 ____ 日至____ 年____ 月____ 日在我单位从事_________工作,现因_____________解除(终止)劳动关系。 特此证明 本人签名: 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回答人的补充 2009-08-28 17:16应届毕业生就业时,为体现母校学生的就业率,一般要由学校推荐就业,并与用人单位签订三方协议.报到证是学校发给应届毕业生的报到证明. 回答人的补充 2009-08-28 17:23实际上三方协议不是必须的,也不是必须有报到证才能到单位报到就业 不用的,只要你辞职报告被批准就可以了,与是不是普通工人没有关系 (责任编辑:admin)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