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08届应届本科毕业生,来到一个施工单位,当时在学校签协议约定签3年合同,半年试用期,试用期工资2000元/月(实际发1500).现在在单位两月了处于试用期内,前天刚拿到合同,看到条款和当初协议有出入(合同工资条款中没有试用期条款和试用期工资,而是工资写着不低于1500/月)请教:协议和合同条款之间有无关联之类?现在单位各户口,新身份证,党组织关系等人事关系一办好,如想解除劳动关系,这些人事关系如何办理?由谁办理?遣往何处?违约金或违约责任有无要承担的?须多久时间提前通知?注:本人现在广州,法律依据最好顾全国家及广东省广州市.非常感谢! 首先,个人都有权利辞职,并且你还在使用期内,辞职更好办,到你们公司人事处办理辞职手续。 如果你找到了新的工作,对方同意接受户口,那就把户口迁移过去了,你的户口应该是集体户口吧,劳动合同期满通知书。如果不迁移可以先留在现在的单位,以后用到时再迁,或者是买房子的时候再迁,也可以这样,如果你觉得很多年都用不到户口的话,那就去你家的户口处查询一下,可否接受你的户口,若接受就迁过去咯。 违约金,现在新的劳动法都规定不允许收违约金了,你就放心好了 违约责任,你们签劳动合同时,有签附件吗,有另外商议吗?你的工作期间有失误吗/给公司造成损失了吗? 如果没有,那就放心好了。 关于提前多久,那就看你们的公司的规定,一般很多公司都是15天-30天提前,我的公司就是30天。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