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某与某玩具厂签订了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该合同书中规定使用期为1年,在试用期内陈某不得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满后,陈某要求解除合同时,需60天通知用人单位,并必须征得厂方同意,否则厂方不负责转移档案关系。
违法有这几处:1.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2.劳动者可以在约定的合同期限内提前一个月解除合同;3.提前解除合同的只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即可;4.劳动合同依法解除的,用人单位必须及时转移档案材料。
1、试用期为1年不合法,最长不能超过6个月。《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2、在试用期内陈某不得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不合法,陈某提前三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续签劳动合同通知书。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试用期满后,陈某要求解除合同时,需60天通知用人单位,并必须征得厂方同意不合法,试用期满后,陈某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须厂方同意。《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4、厂方不负责转移档案关系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后,厂方应在15日内办理好有关转移档案手续。《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3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最多6个月。单方解除合同,需提前30天通知,但不需征得用人单位同意,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义务转移档案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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