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个电器厂做了四个多月,已经是正式员工了,我是10.5号辞职了,人事部的人说要1个月后才能走,我说我想早点走,后来人事部的人问了我们车间主任,最后是同意我走了,走的时候也没说要扣工资啊,之后这个月的15号人事部的人告诉我朋友说我没做到一个月要扣工资,我和他沟通了一下,最后还是没沟通好,昨天,他们都发工资了,我的没到帐,看看变更劳动合同通知书。我问财务的人,他们说没做到一个月那个月的工资是没了的,劳动合同法不是有一条是没帮员工交社会保险员工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吗?我该怎么办, 1、单位应该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只签订试用期合同的算作签订了劳动合同 2、单位无权扣你的工资,干到哪一天就应该发工资到那一天 3、单位没有缴纳保险是违法的,你可以以此作为离职的理由,并有权要求解除合同 4、单位应该补交保险,并支付你半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 5、到劳动局投诉或者提起劳动仲裁,都是不收费的 找当地劳动监察大队 劳动法规定员工辞职必须是提前一个月通知的,这个是你必须要遵守的,当然企业同意的话你也是可以即辞即走的,但是要有相关同意证明,这才是关键。没有证明,仲裁了谁知道你说的是真是假。一般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即辞即走是只能拿到该得的工资的30%。当然劳动法未限制说未经企业批准即辞即走员工当月工资全额扣除,也就是说你和企业的劳动合同中假设有约定这一条款,企业是有权扣除你当月工资的。 由于你在单位的时间不长,你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以求得他们的帮助。 纵横法律网 余庆民律师 bwp【DHC美容产品免费领取】MWI。caj。WMU 劳动者的工资不能无故克扣,可以找单位要。 纵横法律网 袁书珍律师 是可以随时提出解除的,可以向劳动监察举报,工资不应扣除 纵横法律网 包敬立律师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