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当地一个公司 工做一年带8个月!没有签定劳动合同! 现在公司规模缩小,需解雇! 我想问.公司应该给我哪些赔偿? 有没有具体的法律规定! 望大家可以帮我 复制贴出来!谢谢!拜托了! 我教你。一是存在事实劳动关系,解除你的合同关系已经行不通,2008年1月1日起实施劳动合同法后,规定工作满一年就必须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即到享受养老保险为止),如果此时解除你的的劳动关系,必须是你违法、违反单位的规章制度,和遇到经济性裁员(但以你提供的这个应该不属于),如果都没有这些条件,那么单位就不能解除你的劳动关系。对于保险问题,单位必须为你缴纳,你可以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或劳动争议仲裁机构起诉,我不知道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要求单位必须为你缴纳。 给你个油箱地址``专家为你作答 echo2600@ 你已经在公司工作一年带8个月,又是公司解雇的你,那么根据《劳动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所以你的赔偿金应该就是多支付你相当于2个月的工资。 应该付你双倍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