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某某双语幼儿园教师聘用协议书 甲方:某某双语幼儿园 乙方:某某老师 乙方在平等自愿的条件下来甲方单位工作,双方在工作中相关事宜达成一致,特签定本协议: 一、乙方在甲方单位工作,工作合同期限为一年。具体时间为2008年8月20日至2009年8月20日,合同押金为500元。在职期间,享受月基本工资400元,出勤奖50元,创新奖30元,教学奖50元,安全奖50元,卫生奖30元,纪律奖50元,具体奖惩标准依照付表为准。合同期内离职需提前两个月通知甲方,扣除所交押金,两个月内通知甲方或临时通知或擅自离职,扣除所交押金和当月应发的一个月工资,如果合同期满,甲方则不得 以任何理由扣发乙方的工资和押金。 二、甲方单位必须尊重乙方老师的人格,不得以任何方式过问乙方初工作以外的任何事情,乙方在职期间,必须服从甲方单位的工作安排,完成工作任务,如因不服从工作安排而离职,作擅自离职处理,请假三天以上作擅自离职处理。 三、本协议执行中如发生纠纷,应通过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附表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某某双语幼儿园 法人代表:(园长) 联系电话:1`````````````` 乙方:某某老师 联系电话:1``````````````` 地址:某某路` 二00八年八月十二日 合同的具体内容就是这些,注意签合同的日期是“ 二00八年八月十二日 ”但是我们的工资是在8月20号才发的,中间一直在园里上班!如果我要是想违约的话,我可以拿到我的押金吗?我不知道为什么“请假三天以上作擅自离职处理”,这样合理吗? 合同存在的问题 这是哪个写的劳动合同 形式不对 内容违法 合同押金为500元 不应该收 享受月基本工资400元 是否高于你们当地的最低工资呢 离职需提前两个月通知甲方 一个月书面通知即可 扣除所交押金和当月应发的一个月工资 吓死他他也不敢 协商不成,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得先仲裁不仲裁法院不受理 总之这个合同写的太失败了 你可以放心的签啊 其内容违反强制性规定的无效 你等不想干的时候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建议把合同留好 作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 出现纠纷后省事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押金属违法,劳动者有权随时辞职,但应当提前通知用人单位,请假得经过单位同意,如果单位同意,不能称为擅离职守,未请假不上班,属旷工,应当按用人单位的纪律规定处理;协议发生争议应先劳动仲裁,是前置程序. 收取押金是违法的.收后要求写收条,这样你好要回.如所发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也是违法的.还应当把社会保险加入合同中. 这个问题关键在于你所工作的幼儿园的企业性质,是否具有法人资格.如果是法人单位,应该遵循法律范围来规范劳动合同.如果是私人的小的幼儿园,没有营业执照,那一切问题都要协商解决,起码你所认为的合同的霸王性就不受法律的保护,一个愿打,一个愿挨的事. 有的,所以只能认栽 合同部分无效 (责任编辑:admin)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