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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期满未提前通知的经济补偿金支付方法,非法务人员

时间:2012-02-12 18:39来源:刘斌夫 作者:山外听风 点击:
合同从2007年6月末至今共签三次,到期没有提前通知,1,那经济补偿金只能从2008年开始算吗?2,从08年起签订两次以上的劳动合同便视为无固定期限的合同,而劳动合同法中好像有规定,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在解除劳动合同时,未提前一个月通知的话,应该可以双
合同从2007年6月末至今共签三次,到期没有提前通知, 1,那经济补偿金只能从2008年开始算吗? 2,从08年起签订两次以上的劳动合同便视为无固定期限的合同,而劳动合同法中好像有规定,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在解除劳动合同时,未提前一个月通知的话,应该可以双倍赔偿,不知道这样理解对不对呢(从08年起2年半,也就是五个月的工资)。 3,6月底到期的合同和解除劳动合同有一定区别,如果在6月中旬,合同未完全履行期满,算到期还是解除合同,那与上述第2条是否有冲突。 4,另外在2009年签订劳动合同的同时,还签订一份两年不可以辞职的协议(非劳动合同),那这份协议有什么约束力吗?是否可就这点再要求赔偿2个月的工资呢? 请求专业人事的回答,可再加分!!
1,合同到期,为合同终止;经济补偿金只能从2008年开始算; 2,08年后,你签过两次劳动合同的话,如果单位仍然留你继续干,那他要与你签无固定期限合同;如果单位说合同到期不续签了,那单位可以通过给你经济补偿金而不与你继续保持劳动关系; 3,解除劳动合同。看双方意思表示,合同是6月底终止;但6月中旬提出双方不再保持劳动关系,那单位可以以合同到期不续签为由终止劳动关系;即,当你质问单位的时候他肯定会说是以合同到期为由终止合同的。 4,你说的不可以辞职的协议,是类似于服务期的协议。服务期的约定必须是以单位提供过专项培训为前提;否则协议无效,对双方均无约束力。 5、公司裁员是有条件限制的;因为他不符合条件;所以只能单独一个一个的操作,并达到裁员的目的。此为规避法律的行为。 综上,本人认为,如果你确实是合同到期的话,就算是提前半个月通知你,只要通知书上的内容是因合同到期而终止合同的话,单位只需支付你2个半月的经济补偿金即可。至于其他的事项:比如,养老保险、公积金、加班费、年休假等,若单位有违约违法者,你仍可以要求补足。 值得一提的是,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式:是你合同终止前12个月的正常出勤的月平均工资为计算基数。 如果能认定是裁员,若合法,对公司有利;若非法裁员,对劳动者有利,劳动者可要求恢复劳动关系;但是,单位不会傻到说自己裁员啊,因为,没有经过劳动局,公司不可能单方裁员!
1、经济补偿金不一定只能从2008年开始算,如当地的法律法规有规定了,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劳动合同到期通知书。比如深圳的之前就已经有了类似的规定。 2、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接触需要有的法定的情形,否则就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按经济补偿金标准的双倍来支付赔偿金。法定情形如下::解除劳动合同。(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二)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三)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四)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五)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六)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关于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七)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八)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九)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十)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十一)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十二)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十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十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看着劳动合同期满通知书。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3、只要合同未到期,就是解除。 4、你签订的协议时服务期约定,只有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才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就这点你不能再要求2个月的工资。 本人律师,特意来捞分~
劳动合同到期正常终止,单位没有通知义务。针对你的问题: 1.经济补偿金只能从2008年开始算; 2.理解错误。如果08年1月1日后连续签订了2次劳动合同,则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单位如果以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为由解除则属于违法解除,违法解除的后果是要双倍支付经济补偿金; 3.合同未完全到期,当属解除; 4.不可辞职协议侵犯了劳动者的辞职权,无效。 关于经济补偿金的问题,推荐你下载一个劳动者离职维权计算器,你自己在网上搜一下。我用过,很好用,要不要赔,赔多少,简单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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