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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劳动合同的试用期?

时间:2012-02-12 19:35来源:冰是睡着的水 作者:谢希然 点击:
劳动合同应具备哪些条款?劳动合同的条款包括必备条款和约定条款两部分,必备条款有: 1.劳动合同期限。主要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等三种形式; 2.工作内容。主要包括工种和岗位,以及该岗位应完成的生产(工作)劳务、工作班次
劳动合同应具备哪些条款?劳动合同的条款包括必备条款和约定条款两部分,必备条款有:
1.劳动合同期限。主要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等三种形式;
2.工作内容。主要包括工种和岗位,以及该岗位应完成的生产(工作)劳务、工作班次等内容;
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主要包括劳动安全和卫生规程,女工和未成年人的保护规定,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等内容;
4.劳动报酬。主要包括劳动者的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内容;
5.劳动纪律。主要包括企业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等内容及其执行程序;
6.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7.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劳动合同除以上规定的必备条款外,劳动合同当事人还可以通过协商订立约定条款。双方当事人可以就用人单位出资招收录用、出资培训、劳动者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等事项,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但双方的约定条款不能违背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的规定。
还有包括劳动合同的试用期所有相关的合同.

什么是劳动合同的试用期?

试用期是指用人单位对新招收的合同制职工进行思想品德、劳动态度、实际工作能力、身体情况等进行进一步考察的时间期限。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可以规定试用期,其期限的长短由企业根据不同工种的实际情况确定,但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劳动合同中规定试用期,一方面可以维护用人单位的利益,给企业考察劳动者是否与录用要求相一致的时间,避免用人单位遭受不必要的损失。另一方面,可以维护新招收职工的利益,使被录用的职工有时间考察了解用人单位的工作内容、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等是否符合劳动合同的规定。在劳动合同中规定试用期,既是订立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同时也为劳动合同其他条款的履行提供了保障。为了更好履行劳动合同,订立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订立劳动合同之前,应当如实地介绍各自的情况,回答对方提出的询问。如果在规定的试用期内,当事人双方发现实际情况与对方介绍的情况不相符,有权在试用期内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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