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单位没有给一份你们双方巳签字盖章的劳动合同,是错误的。<<劳动合同法>>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公司应当与你签合同,共两份,一方一份 自然终止没有补偿,至于不给你一份合同对补偿没有关系。 当在公司第一天报到时合同当正式生效~应当双方人手一份~并且修改合同内容时要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协议~如果您在适用期并且公司有合法的理由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您的当月工资应当正常发放~不够一月的按天计算~如果您现在是正式员工~那么您可以向公司要一个合法的理由~如果无辜终止劳动合同您可以考虑劳动仲裁~望早日解决问题~ 精神赔偿 (责任编辑:admin)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