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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单位工作五年了,一直是从事机修岗位,上星期厂方给我一份调岗通知书,要求我调岗,理由是:应聘是填写专业为机械电子,与毕业证书上专业电子商务信息不符,属于欺诈行为(进厂工作时本人也交了一份毕业证书复印件)。我不同意调岗,一星期后厂方又给我我一份解除合同通知书,要求与我解除合同,之后只帮我办理失业金,其它什么赔偿都没有。我想知道我这种情况应该得到哪些赔偿?如果厂方不赔该怎么办?(我的合同是2009年3月1日签的,到2012年2月28日到期) 先申请劳动仲裁 按你所说,厂方应该是故意找碴与你解除合同,就算你应聘时写的专定有不符,事实上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但是你完全胜任厂方安排的工作岗位,而且过了一年多的时间厂方才提出来,所以厂方存在恶意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因此,你可要求厂方支付经济补偿,按你的工作年限算,一年补一个月工资。,还可以要求经济赔偿金。 应该有工作满一年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你可以向劳动门部投诉,或提起劳动争议仲裁 工作满五年,才补五个月工资. 你可以先和厂方工会申诉,要求帮忙调解处理.然后到厂方所在地的劳动争议委员会要求解决问题.最后都没帮你,你才能到厂方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出民事诉讼.因为涉及劳动争议的案件是劳动争议委员会解决前置的,所以,你起诉前,必须先到厂方所在地的劳动争议委员会要求解决问题.无论是否帮你解决,也要让他们帮你出一份受理书. 请下载参见劳动合同法即可。 应聘岗位专业与文凭专业是两码事,再说,也提供了文凭。如果应聘岗位工作不胜任,在试用期就应该调岗。你在那工作5年,现在解除劳动合同,按劳动合同法规定,你可得到5个月工资的补偿。(月工资=你本人在解除时前推12个月所领取工资、补贴、加班、奖金等全部收入的平均值) (责任编辑:admin)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