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天领工资条了,老板扣了我5个月的所谓的员工福利共计950元,我问他这个钱到底是社保钱还是福利,他明确和我说是福利,社保钱在我们工资条上有一栏是写社保补贴300元。并且停止帮我买这个月的社保。 气死我也,我不想和他理论了,明天就去仲裁委员会投诉他。 第一,我不是擅自离职,是提前三十天写了辞呈的。合同里面写了只有三只离职才用返还那每个月190的员工福利。 第二,我到这个月24号正好够辞职一个月。我今天还在上着班,他也没有和我办理离职手续,凭什么扣我的钱。 首先要更正一个说法,你工资条上的应该全部是工资,怎么会有福利呢?所以老板不是扣你的福利而是工资,是不合法的,你当然要去告,另,根据法律规定,二倍工资是从建立劳动关系的第二个月算起的,这两点你要搞清楚,不要让人看你好象是不懂法的. 我建议你: 你自己辞职哪来双倍工资,看看续订劳动合同通知书。你拿分忽悠人 员工福利是老板的事,仲裁。 1、只要公司与你签了合同,你就不可能要求双倍工资,虽然合同晚了点,但最后还是有的。2、福利是写在劳动合同的的,就一定要给,这个你可以去申请劳动仲裁,去要求。劳动纠纷通常都会发生在企业与员工劳动关系解除的时候,无论是企业与员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还是员工自己辞职。辞职时,作为员工把该做的事情做好,与企业保持协商与沟通的态度,大部分企业都会予以合法的对待。对于少数不守法的企业,员工只有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正当权益了。可参考:辞职了,离职手续怎么办?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