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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关于新劳动法,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的事情

时间:2012-02-18 05:34来源:超越梦想 作者:常媛 点击:
我朋友,跟公司签了一年的合同,工作了三个月,被无缘无故解雇了,扣了保险钱,但好像一直没给上保险。合同上规定试工期3个月,但是看了新劳动法规定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
我朋友,跟公司签了一年的合同,工作了三个月,被无缘无故解雇了,扣了保险钱,但好像一直没给上保险合同上规定试工期3个月,但是看了新劳动法规定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显然他们的劳动合同已经违法了。 而且解雇人,并没有提前30天书面通知。 请问我们现在应该怎么办?这种情况,要赔几个月的工资?(回答的好,我会追加分数的,谢了~~)
广东胡律师: 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 1、劳动合同时限一年,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2、劳动者没有违反法律及公司制度,无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3、《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必须给劳动者购买社会保险; 4、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提前30天书面通知。 你朋友可以以上三条到劳动局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补齐三个月的社保及工作三个月折合成半个月的经济补偿,另外还有未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的一个月代通知金。
无故解除合同而且没有提前通知,可以要求双倍赔偿金,因你的朋友工作时间只有三个月,赔偿数额应该是他三个月平均工资的两倍,合同中规定的三个月试用期违法你朋友自第二个月起应同工同酬,他的后两个月工资应按相同岗位的正常工资起算,另外保险也可要求公司予以补交并要求其对你的相应损失予以赔偿,你们可以直接向公司注册地或合同实际履行的劳动仲裁委员会起诉,免费的,而且保险这方面只有他们管,法院是不受理的.
1、未提前一个月通知,解除劳动合同。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待通知金【以离职前上月工资为准】。 2、无故解除合同,应当支付2倍经济补偿,你工作了3个月,按照规定,单位补偿你半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按照《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你可以要求支付双倍经济补偿,即一个月工资。 祝你好运@
属于非法解除劳动合同,你能得到的也不止这么少,你可在百度上查:自助查询劳杰士劳动者对应辞退十二索赔项目与行动方案 她可以让你自助维权,要全要足各项赔偿。
这个合同是无效的,你可以申请仲裁,要求补偿,向双倍工资的目标去要求。
赔一个月工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
可以劳动仲裁,也可以向当地劳动局稽查大队举报
应当再支付你两个月的工资。 1、支付经济赔偿金1个月。 依据:《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想知道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工作了三个月,应支付0.5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因为是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支付双倍的补偿金。即:0.5*2=1 2、违法约定试用期,支付赔偿金1个月。 依据:《合同法》第八十三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因为合同期限满一年,所以试用期最长为两个月,只能赔偿1个月的。 有的朋友说,还应有未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的一个月代通知金,其实你朋友根本不符合这一条。《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变更劳动合同协议书。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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