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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贾某到乙工厂做工,签订了为期5年的劳动合同,合同规定试用期为一年,一年后,贾某被更换了岗位,单位有要求在新岗位有试用期为6个月,在试用期,乙工厂支付贾某工资为同岗位工资的60%,并且工厂不给贾某休息日,一个月才能休息一天。因为劳动强度太大,贾某在工作中不小心,手指头被机器碾碎,治疗花费了1万多元,贾某要求单位承担,单位一其没有缴纳工伤保险为由,拒绝支付。
问题:
1.该案中存在哪些违法行为?
2.工伤保险应该谁缴纳?
3.在没有缴纳工伤保险的前提下,贾某的损失谁承担?按照什么标准承担? 这是司法考试题么? 1、a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新岗位不存在试用期。b违反劳动法规定,加班加点。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c没有按照规定为工人缴纳保险。 2、应该用人单位缴纳。 3、在没有缴纳工伤保险的前提下,贾某的损失由用人单位承担,标准有相关规定,鉴于各地区的生活差别,赔偿金额也不相同,自己去查或者寻求地方劳动保障部门的帮助。至于贾某个人在操作中是否存在责任的问题,看着合同解除文本。可以由单位处以罚款、辞退等处罚,但与赔偿及医疗费用无关。 一、1、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2、更换其他岗位,不得重新约定试用期。3、试用期工资不得低同岗位的80%。4、加班时间每天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共计不得超过36小时 。5、单位应该为贾某购买工伤险。 二、工伤保险为单位缴纳。 三、没缴工伤保险,贾某的损失由单位承担。按伤残等级标准承担。 1,试用期最长不超过三个月,试用工资不得低于正式工资的80%,工作有法定休息日,工作中受伤均为工伤。 2,工伤保险为公司 3,公司承担,工伤赔付标准。 真是司法考试题么? 1、违法行为太猖獗了哈:试用期一年违法,第二次试用期违法,试用期工资支付方式违法,不给休息日违法,不缴纳工伤保险违法,不承担对劳动者工伤的赔偿责任违法。 2、乙工厂 3、乙工厂承担。具体参照工伤保险条例。 (责任编辑:admin)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