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我们公司最近有好几位员工都劳动合同到期了,我们已将劳动合同续签单下发,但他们一直未签,天天正常上班,也没提出辞职,就是不同意签。员工提出续签合同必须加薪,而且得加到他们认为合理的水平,否则就不签。但从《劳动合同法》角度讲,公司这样用工存在着用工风险,事实劳动关系,用工后超过一个月未签订劳动合同的需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可矛盾的是,老板想留人,不想加薪。 与员工沟通过,他们就认为不签劳动合同可以随时离职,不受提前30天辞职的限制,言下之意就是找到薪资高的立马走人。 HR们请解答 首先,员工的工资水平是否应该调整?如果确实应该调整,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那就和老板好好沟通,毕竟此处不开高薪,有地方开的是高薪。老板的想法也很正常,因为少给员工开的工资,最后落到了自己的腰包里。这就要看你怎么去沟通了。 其次,楼主也知道这样用工存在风险,如果发生劳动纠纷,企业是理亏的一方,不但要支付双倍工资,还要支付经济补偿金,而员工显然还没有意识到这一点,仅仅是为了可以随时走人。楼主需要做两手准备,一方面做好人才储备,保证员工提出离职时能有人立即接替其工作,以防现在的员工正在找寻新的工作;另一方面和员工做好沟通,加薪不是他们想加多少就加多少的,和员工把劳动合同签下来。 再次,既然劳动合同续签通知书已经下发,他们是否签字?有没有要求他们什么时候给予反馈?保存好相关材料。 最后,为什么员工在续签劳动合同时集体要求加薪?楼主是否应该反思一下公司的薪酬制度?如果常年在同一家公司工作而没有加薪,相信很多人都会选择这几位员工做法。 做不到那么多的话做好最基本的留足证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