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分急迫合同未到期,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公司既不给经济补偿金又不让领取失业金 与报喜鸟服饰有限公司签了三年的劳动合同,续签劳动合同协议书。工作地点合同上是固定了的,11.26号合同到期,公司8.26号从工作地点撤柜,之后叫等待通知安排新工作地点,等到9.25号安排下来了,由于个人及工作环境的原因,不同意新工作地点,公司因此在9.24号单方面终止了我的劳动合同以及社保、工资,经我多次电话催促办理社保转移以及出具终止劳动合同书(劳动监察科也跟公司打过电话的),公司都不理,也拒不接我电话,由于怕医保停保时间太长接不上,实在想不出别的办法,11.1号这天我到公司官方网发了条微博,第二天公司负责人才接了我电话并答应给我办理,谁知道等我补签完公司需要的终止劳动合同协议书和离职申请,才发现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原来公司单方面终止社保关系的时候在我的档案上存档"自动离职",使我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现在公司既不给经济补偿金,又让我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呢?希望各位专业老师指点,谢谢! 你是吃了哑巴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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