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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市劳动用工备案下移街道天山区先行试点,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

时间:2012-02-24 23:45来源:若英缤纷 作者:何燕子 点击:
乌鲁木齐在线讯(记者史传芝实习记者蔺巧丽)今后,天山区辖区企业的劳动用工备案在街道和社区就可进行,不用再前往市、区两级劳动保障部门。8月5日,乌市劳动用工备案试点工作动员大会暨培训班开班. 乌鲁木齐在线讯(记者史传芝实习记者蔺巧丽)今后,天山区辖区
乌鲁木齐在线讯(记者史传芝实习记者蔺巧丽)今后,天山区辖区企业的劳动用工备案在街道和社区就可进行,不用再前往市、区两级劳动保障部门。8月5日,乌市劳动用工备案试点工作动员大会暨培训班开班.

乌鲁木齐在线讯(记者史传芝实习记者蔺巧丽)今后,天山区辖区企业的劳动用工备案在街道和社区就可进行,不用再前往市、区两级劳动保障部门。

8月5日,乌市劳动用工备案试点工作动员大会暨培训班开班典礼在乌鲁木齐职业大学举行。天山区各街道启动劳动用工备案试点工作。

据了解,首府劳动用工备案工作从2008年开始,一直是在市、区两级劳动部门进行备案,包括劳动用工备案登记花名册(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登记管理台账)、劳动用工备案登记表、劳动用工备案登记汇总表,内容涉及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签订情况、劳动者就业信息、社会保险参保情况等。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党委书记、副局长陈国强说,因劳动用工备案实行年报制,在年审工作结束后,用人单位的劳动用工台账就无法得到及时更新,劳动用工信息数据基本处于静止状态,无法准确反映用人单位真实状况及劳动者就业、失业状态。

同时,由于用人单位及从业人员基数大,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人员不足,现有的劳动用工备案机制难以全面覆盖。据不完全统计,我市各类企业共有2万多家,涉及劳动者40余万人,但截至去年,市区两级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仅对家用人单位及18.26名劳动者进行了书面用工备案。

此次开展以街道社区基层劳动保障平台为基础的劳动用工备案试点工作,是因为街道、社区分布着各类用人单位,各劳动保障所(站)对辖区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更加了解,信息沟通更加便利,在街道进行劳动用工备案,可以促使用人单位积极参加劳动用工备案。

同时,在街道社区进行劳动用工备案,还便于用人单位随时就近进行备案,降低了用人单位的备案成本。并且,通过用工备案,街道、社区能更好的掌握用工信息,以帮助社区居民就业。

当日,从天山区4个管委会、14个街道办事处选配了36名工作人员,他们将专门从事街道劳动用工备案工作,并将接受为期两天的劳动用工备案培训。

培训结束,经考试合格,将为他们颁发劳动保障兼职监察员证书,以保证他们在发现企业违规行为时可给予相应行政处理。

据悉,如今年在天山区试点效果好,明年劳动用工备案延伸街道社区工作将在全市推广。

延伸阅读:

企业成立即需备案

天山区行政区域内依法成立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和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均应进行劳动用工备案。

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也应进行用工备案。

用工备案分为初次备案、变动备案和注销备案。

新成立的用人单位应当在工商注册或批准成立之日起30日内,到所属街道劳动保障所进行初次备案,街道劳动保障所督促单位在1个月内为用工人员登记参加社会保险。

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后,应自招用人员之日起30日内办理录用备案手续,并为招用人员缴纳社会保险。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应当自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7日内办理完用工变动备案手续,同时提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

用人单位出现被依法宣告破产、股东会决议解散、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被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等情况时,应当自注销之日起7日内进行注销社会保险登记及劳动用工备案。

关键词: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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