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一切尽在这里!

法律知识

当前位置: 主页 > 法律专题 > 解除劳动合同 >

1)我劳动合同到期,我不续签,在办理辞.

时间:2012-02-25 01:51来源:汤溪 作者:梦幻de翱翔 点击:
2)2007年有工伤,工伤鉴定为九级。 我该如何才能办理辞职手续和赔偿金? 合同到期日为2011-12-15 公司这样做是违法的,投诉的话你肯定胜利!具体可咨询热线。 如果是有关社保、医保方面的问题,可以登录当地社保局、卫生局的网站,或亲自到社保局、卫生局去,进

2)2007年有工伤,工伤鉴定为九级。

我该如何才能办理辞职手续和赔偿金?

合同到期日为2011-12-15

公司这样做是违法的,投诉的话你肯定胜利!具体可咨询热线。

如果是有关社保、医保方面的问题,可以登录当地社保局、卫生局的网站,或亲自到社保局、卫生局去,进行相关政策、法规、知识和问题的了解与咨询。

那里的回复应该是最权威、最全面、最准确的。

祝你好运!

不知道用人单位是否对你的工伤进行赔偿,如果是因为没有赔偿你无法离开单位,你现在也只能去法院了,因为已经超出了劳动仲裁的时效,先去仲裁让他们出具一份不予受理通知书之后去法院。合同到期你不愿意续签可以提出辞职,单位不放人的做法是不正确的,离开单位之后可以去仲裁提出用人单位支付你经济补偿金的申请请求。

你是工伤员工,任何时候都有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支付标准看用人单位所在省的《某省工伤保险条例》,只不过经济补偿没有了。

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时的工资支付时间详见《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9条,经济补偿金支付时间详见《劳动合同法》第50条。如果不按时支付,可以按《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3、10条或《劳动合同法》第85条规定办。不同的是前者可以直接主张,后者需要劳动部门责令后仍不支付才能主张。

用人单位还应向劳动者出具《劳动合同法》第50、89条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该证明的内容应符合《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4条的规定。

看我以上回答,要把书名号《》中所涉及的内容找到后,你才能充分理解我回答的意思。

我的百度空间有以上提到的法律规定,你可以去查阅。

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单位,提前通知期一到就可以离职,如果单位不给你办理离职手续,你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

(责任编辑:admin)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发表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评价:
表情: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栏目列表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