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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时间:2012-02-27 23:45来源:深柳 作者:榴火正红 点击:
劳动者连续3个月未达到公司要求的业绩,公司能否按劳动法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是否要经济补偿?按劳动法上哪一条?请专业人士帮我解决。谢谢!急! 无论什么原因公司可以先要求其转岗,不可直接解除劳动关系。除非触犯法律。是否需要补偿要看是谁提出的,如
劳动者连续3个月未达到公司要求的业绩,公司能否按劳动法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是否要经济补偿?按劳动法上哪一条?请专业人士帮我解决。谢谢!急!
无论什么原因公司可以先要求其转岗,不可直接解除劳动关系。除非触犯法律。 是否需要补偿要看是谁提出的,如果是个人提出离职不需要补偿,单位提出要看当事人在企业工作时间长度,来决定补偿数额。同时个人也可得到失业保险金(国家发的)。
看看公司的规章制度呀,有没有这样的规定要解除劳动合同的,或者还在试用期吗?或者这个业绩是录用的条件吗? 一般是可以的,劳动合同补充协议书。看有没有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这条的解除可以不用给补偿金的。否则,都要给经济补偿金或者是赔偿金的。
单位主动解除劳动合同,需要劳动者有下列情形: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存在欺诈、胁迫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如果不具备上述事由,建议你支付一些费用,协商解除合同。
公司一般不能解除合同。如公司以此解除合同,应该属于违法解除,你应获得2倍经济赔偿。还有不明白,可详询。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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