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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天津的,08年7月1日和单位签了一年的合同到09年7月1日到期,随后又签了一年的合同到今年7月1日到期,可是今天已经是5号了,还没有续签合同,我不知道是什么意思啊?单位也不提这事,那我的保险单位现在还给继续上吗?他要一直不提签合同的事情我该怎么办?怎么维权?谢谢大家啊 您好,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如果签订了两次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劳动者就可以主动要求单位续签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如果说用人单位不续签劳动合同,那么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您可以主动要求续签劳动合同,如果单位不同意,就证明他们违法了,可以要求经济赔偿金,应该是5个月的工资。 单位主管这个的人是不是忘了?那你应该主动的去问问呀 可以问一下 如果没签合同而继续在公司工作超过一个月的话 就视为按以前的合同继续履行 首先 劳动合同不续签要分谁不同意续签 公司不续签 肯动给经济补偿金 劳动者不续签不一定给经济补偿金 我也是天津的 楼主可以咨询我 按照楼 主提供的情况,用人单位肯定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具体要分段计算 2008.1.1 以前 和2008.1.1以后 凭经验讲 楼主应该还有别的诉点!联系方式在个人 资料中 (责任编辑:admin)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