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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的解除条件有哪些??说清楚点,谢谢!!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终止劳动合同协议书。可以解除劳动合同。<BR>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合同诈骗 撤销权。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曾繁科律师。<BR>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BR>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BR>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BR>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BR>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BR>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BR>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BR>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BR> 免费合同纠纷法律咨询就到法帮网 (责任编辑:admin)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