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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签劳动合同工资改变问题

时间:2012-02-28 12:09来源:多圣 作者:王海勇 点击:
我于2006年8月和公司签定的劳动合同,工作到现在2010年7月28日,今年劳动合同还没有签,不过公司的意思是要把工资变为基本工资+业绩提成,这很明显就是变相的降低工资,请问:1)我不同意改变工资待遇,拒绝签定劳动合同,应该怎么处理.2)公司这样做是否违法,3)现在工
我于2006年8月和公司签定的劳动合同,工作到现在2010年7月28日,今年劳动合同还没有签,不过公司的意思是要把工资变为基本工资+业绩提成,这很明显就是变相的降低工资,请问: 1)我不同意改变工资待遇,拒绝签定劳动合同,应该怎么处理. 2)公司这样做是否违法, 3)现在工作已经满4年了,如果拒绝签定变更后的劳动合同,公司应该如何赔偿. 谢谢
首先,第一个问题是你要知道你在2006年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的主要条款的内容,包括你的工作时间以及工资由哪几部门组成的。这是才是就重要的。如果你的工作时间以及工资构成明显的变化 ,且变更后的劳动合同对你的收入构成不良的影响(即受到损失)你就可以不签新合同,并在原则上的问题上与公司进行明确说明。想知道解除劳动合同。 其次,如果你与公司交涉后仍然不能解决问题,你可以拒签新合约,让公司来解雇你,如果公司不解雇你也在下月发工资时按新合约的规定给你算的工资,你们都有工资条的嘛,可以把变更后的工资条与变更前的进行对比,一齐拿到社保局直接申请劳动仲裁。 这样你可以获得如下几点利益:因是公司变像的辞退员工,公司需要支付员工5个月的经济补偿金,以及另外的赔偿金。 如果变更后的劳动合同对员工有利,而且每月收入高过变更前的收入时,员工不得异论。转正后解除劳动合同。 希望以上建议对你有帮助!
一,在合同期限内你可以拒绝变更合同条款二,公司在合同期限内作是违法的,在合同期懑后可以变更,三,肆年将至少得到四个月的经济补偿
如果公司不低于原待遇续签,你不签就没的赔偿。 如果公司续签时低于原待遇,可以不签,并要求按一年一个月的标准要求赔偿。
1 你坚持不同意, 如果公司不和你签合同你可以提请劳动仲裁 2 公司这样做是理亏的 3 拒绝签合同, 继续上班但是不要签任何离职文件, 如果公司不和你续签, 可以要求公司按照原来的待遇续签, 或者不续签合同但是赔偿一年一个月的工资 4 如果公司非法解除合同, 可以要求赔偿金双倍
首先,你要确定一下是什么时候开始没签的。这个时间很重要。因为没签合同你可以拿到双倍的工资。 另关于你的问题: 按照你说的情况,合同应该是一年一签的吧?那么你的情况就是: 1)如果你拒签,那么你不干了。 2)不违法 3)拒签,就是你不想继续和单位的劳动合同,那么劳动关系解除。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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