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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比较了解劳动法和社保政策这块儿的亲么?

时间:2012-03-03 05:56来源:你喜欢不如我喜欢 作者:飘然 点击:
吧里有没有搞人事或者法律的亲哈? 我想咨询一下,如果个人与公司协商一致解除合同,能得到公司哪些合法赔偿?如果是被动终止劳动合同又该得到怎样的赔偿?而在这两种情况下失业,是否都能够享受到失业保险以及基本医疗保险?其他的养老保险、公积金等需要自己续
吧里有没有搞人事或者法律的亲哈?

我想咨询一下,如果个人与公司协商一致解除合同,能得到公司哪些合法赔偿?如果是被动终止劳动合同又该得到怎样的赔偿?而在这两种情况下失业,是否都能够享受到失业保险以及基本医疗保险?其他的养老保险、公积金等需要自己续交么?到哪里交?断档的话对以后有什么影响么?

问题比较杂乱,因为我自己也是对这方面糊里糊涂搞不清楚状况,还希望内行的或者曾有过类似经验的亲能站短我,详细咨询。

谢谢。

打问问

开心了就笑,不开心了就过会再笑!

被解除的会得到失业保险,而且单位要给补偿

协商解除什么也没有~

协商一致解除合同,你将不能得到赔偿,国家规定的。不能领失业险。如果是公司辞退你,工作满一年以上给一个月工资,两年给两个月工资,以此类推。单位应该给办理失业保险,你可以以后领,单位的义务。公积金让单位集体封存,不可单位封存,集体封存,你可以在以后自己处理,否则,干什么,你都要请原单位盖章办理。社会保险他给你交到哪,你就享受到哪,不怎么影响,除非公司漏缴,记住报销的医药费必须在原单位报销完毕。档案需要原单位办理退档,到你的户籍所属地,单位的义务,但是单位要是不给办,你还真麻烦,学习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虽说是义务,但是,单位要是无赖,你很麻烦。还什么不清楚,站短,义务讲解,我也遇到过,打官司了,很清楚。

协商一致解除,没有赔偿金,但可以由单位为员工办理退工手续时申请失业保险金

公司提出解除,提前一个月通知,并付赔偿金,但必须有符合解除条件的事实,才可以解除(此处提到的解除条件,应遵守劳动法)。之后也应由公司为员工办理失业保险

这个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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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经济补偿金,而不是赔偿、赔偿金什么的。

应该很难打进去吧~

亲说的公积金单位给集体封存,如果是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的,单位也负责给封存么?因为我们单位情况比较特殊,面临更名、迁址的问题,也就是说,以后如果需要找原单位盖什么章之类的,这个公司都不存在了,公章应该也失效了吧。这怎么办啊?

另外社会保险之类的亲说没有影响,如果我在失业期间需要看病呢,不就不能享受医疗保险了么

如果是单位辞退,要参照劳动法40、46、47三条,就是说单位要提出辞退理由。满足47条是赔偿N,就是在职满一年一个月,不满半年的半个月赔偿;如果符合40条规定则赔偿n+1,就是在在职年限以外再多给你一个月赔偿金;如果以上三条你都不符合,则参照87条,这个是赔偿N×2.另外,这里所说的一个月不是基本工资,是你往前数12个月的收入综合的平均数.辞退的话如果你的就失业保险缴纳满一年,就可以拿到3个月的就失业金,现在每个月是500多,另外还有一个月的医疗补助,好像是400多,具体忘了。

我不知道你是被辞的还是辞退别人的,我觉得如果是帮着企业伤害员工的,就不要在这继续问下去了吧

我刚才看劳动法,40,46,47条什么的,写的不是辞退理由的呀。难道这赔偿还有N,N+1,N*2的区别么?

我们单位现在鼓励员工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并且给出了一些诱惑政策,不希望都拖到最后终止劳动合同,所以我才上来问问明白的亲,看单位葫芦里卖的到底是什么药!

不是吧你看的是最新的劳动法吗,我昨天还跟一位专家学习了,等一下,我搜搜粘给你

好的,谢谢亲了,我也不知道我看的是什么版本的劳动法,我就是在百度上搜的



劳动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谢谢亲给我粘下来了,看来按照目前的政策,只能补偿N了。

好像不能添加.doc的文件啊,你先看46条,你们是不是属于该条的情况被辞退,如果不是,就在看47条,如果还不是就看40条,如果都没有,就是87条。不是所有的辞退都能够得到n+1的赔偿的,如果是87条就是n乘2了。所以呢,如果你合同没到期又不想辞职,企业又想让你走但是没有符合46、47、40三条理由的。你就可以找他要n乘2的赔偿了。总之,企业辞退员工赔偿的是比较多

其实现在担心的不是补偿多少钱,而且失业期间还要自己找人才存档案,然后再跑很多社保机构办理缴纳各种保险金,觉得跟政府部门打交道很累,手续繁琐,他们不折腾你个三次五次的,这事儿一准办不完。

你企业是什么原因要跟你们解除劳动合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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