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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到期终止如何索赔

时间:2012-03-03 08:59来源:淘宝瓶 作者:豬寶寶的異想世界 点击:
我在上海一家外企上班\外企都是本土人打理的,工作已有六年,4天前公司开会宣布解散,公司并从今日起关停中国区所有业务.下个月工资由原代理公司一家私企补发、第一次是这样讲的。我的合同2007年12月01日至2010年11月30日结束是3年一签,公司发了一份合同到期通知
我在上海一家外企上班\外企都是本土人打理的,工作已有六年,4天前公司开会宣布解散,公司并从今日起关停中国区所有业务.下个月工资由原代理公司一家私企"补发、第一次是这样讲的。我的合同2007年12月01日至2010年11月30日结束是3年一签,公司发了一份合同到期通知函给我,上面写明了11月30日.解散的经济补偿上只补了3年的工龄\加一个月底薪.

我问了劳动法咨询电话〉给的各不相同。

部分员工10月30结束而我是11月30日结束。

一家私人公司补发下一月工资,就躲过了3年工龄补偿,我不能接受。

后来她们又反口说"外企公司"可以把最后11月份公司发完。

这根本不是外企做事的风格。

问问大家我该怎么办?这3年工龄能拿回来吗?有哪些对我有力?

[best]实话说,你如果自己主动提出辞职的话是很难征求到经济补偿以及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的工资的,所以,如果想辞职的话,就不要抱有很大的希望能得到经济补偿,最好是等待公司的解聘通知书!这样你就可以征求经济补偿了,如果经济补偿的话应该给你的是一个半月的工资,而且也要提前一个月通知你,不通知的话需要给你一个月的待通知金,这样工资按照你上一年的平均月收入,包括你的奖金和分红等等,北京目前这种情况是很少能征求到的,而且劳动保障局基本不支持!为了节省时间减少不开心,还建议你骑驴找马![best]劳动法:

企业在劳动法25条的情况下有权随时解除合同,不承担任何经济补偿,先假定企业不是因25条解除合同。如果你要继续履行合同,也不存在经济补偿的问题,因此再假定你不要求恢复劳动关系。

2、企业应给你经济补偿金,从你入公司到解除合同,每工作一年算一个月平均工资,不满半年算半个月,超过半年算一年,12个月封顶。

3、平均工资一般按劳动关系解除前12个月的工资来平均,但当地有特殊规定的按当地规定,比如当地规定按3个月平均那就按3个月。

4、如企业拒绝给你经济补偿金,还应被追加50%的额外补偿作为惩罚。

5、由于企业没有提前三十天通知你解除合同,还要支付你一个月平均工资的代通知金。

根据劳动法,企业应补偿你的所得工资。

还需要什么帮助可以直接加我好友!

工作3年的经济补偿金是应该给的。

点击"上海小律师"(用户资料)有联系方法。

你所述的情况是劳动合同到期单位不续签合同,属于劳动关系自然终止,不是解除劳动关系。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不续签合同的,单位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标准是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的按一个月支付。如果是单位提前解除劳动关系就是双倍补偿。

工龄现在只对参加社会保险有意义,只要这三年单位给你按时交纳的养老保险,今后不管在什么单位都可以续上去的。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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