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一切尽在这里!

法律知识

当前位置: 主页 > 法律专题 > 解除劳动合同 >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经济补偿.

时间:2012-03-03 08:59来源:闲农 作者:爱成先生 点击:
廊坊站 热门城市 请您选择相应地区 会员wdf对刘勇律师说:谢谢 会员zxllover对李建成律师说:谢谢您! 会员crt对马润中国法律师说:谢谢 会员wbn对余存冬律师说:法理清晰,回答一目了然 会员wdf对温钦友律师说:谢谢 会员idf对潘斌龙律师说:有你们的热心支持,我相
廊坊站

热门城市

请您选择相应地区

会员wdf对刘勇律师说:谢谢

会员zxllover对李建成律师说:谢谢您!

会员crt对马润中国法律师说:谢谢

会员wbn对余存冬律师说:法理清晰,回答一目了然

会员wdf对温钦友律师说:谢谢

会员idf对潘斌龙律师说:有你们的热心支持,我相信祖国的法制化道路会进步的更快,社会的暴力冲突也会少很多,我在此向你表示衷心的感谢。

会员hnm对张含律师说:谢谢张律师,祝你事业有成!

会员her对罗卫清律师说:谢谢您给我排忧解难!

会员wdf对罗卫清律师说:谢谢你

会员对罗钟亮律师说:谢谢你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经济补偿问题

根据宁波市劳动合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一条,合同期满终止,劳动者提出不续签合同,是否可以获得二个月工资的补偿?

首先谢谢潘律师的回答。可能是我表达的不是很清楚。

按劳动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是有您所说的意思,但在地方性条例又有这样的规定:

第十一条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期满前三十日内向劳动者递交终止劳动合同意向通知书的,劳动合同终止往后顺延二个月;如劳动者同意按原劳动合同约定的终止日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二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

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相比看最新劳动法解除合同。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如劳动者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应支付劳动者二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如用人单位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应按原劳动合同的期限作为对劳动者补偿的依据,其中合同期限在二年以内的,支付劳动者二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超过二年的,每满一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支付劳动者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但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所以不知该如何来正确理解这两个条文。

推荐廊坊律师

经济补偿金是看你在单位工作多少时间来计算的,而且劳动者自己不续签的话,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

回答者:潘斌龙律师律所:浙江正辉律师事务所解答积分:855分

(电话咨询免费,请说明来自中国法律网)

(责任编辑:admin)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发表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评价:
表情: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栏目列表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