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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天公司新出了个规定 新员工转正后3个月内辞职罚款1000元 并

时间:2012-03-03 16:40来源:建大 作者:安思怡 点击:
我现在快干了四个月了但是还没有签劳动合同,要是不满一个月提出后辞职扣钱合法么,我要是不签劳动合同他是不是就扣不了我1000元的罚款. 已发送至你的邮箱 请查收 没有根据,因为不用罚款,如果罚可以去告,政府现在可喜欢管这样的事了。但是:第一,即使没签
我现在快干了四个月了但是还没有签劳动合同,要是不满一个月提出后辞职扣钱合法么,我要是不签劳动合同他是不是就扣不了我1000元的罚款.
已发送至你的邮箱 请查收
没有根据,因为不用罚款,如果罚可以去告,政府现在可喜欢管这样的事了。 但是: 第一,即使没签劳动合同,但已经有劳动事实的,应当认定为已经存在劳动关系。 第二,提前一个月辞职的意思其实是不管哪一方提出的辞职或辞退,另一方都有一个月的考虑期,http://www.hnfzb.gov.cn/a/falvzhuanti/jiechulaodonghetong/2012/0205/475742.html。如果一个月内没有答复视为同意对方要求。 第三,在没签劳动合同的情况下,无论哪方提出辞职或辞退都不用罚款。
你在百度中搜《劳动合同法》去看对照就明白了。或到劳动就业局去咨询一下。不过官员和老板是一家的。只要不杀人和放火法是帮官员和老板的。
你好: 第一,公司这个罚款在法律上是无效的,员工是否离职是员工的权利,所以无论你签不签劳动合同,公司都没有权利扣你1000的罚款。 第二,如果四个月都没签合同,你可以随时辞职,而且不需要提前一个月,交份辞职书转身就可以走人,公司无权对你进行处罚。 第三,如果罚款,不是去提出双倍赔偿,而是要求返还1000元的罚款; 另外,由于公司没和你签订合同,你去仲裁申请返还1000元罚款的同时,还可以要求三个月双倍工资。 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其实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五条 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依据以上三条,公司是不可以向你主张罚款的,因该罚款性质属于违约金性质。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依据第八十二条,你可以向公司要求双倍工资。 天津的话我不是很了解,但是可以查询天津劳动仲裁委员会的电话进行咨询。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你双倍工资,补交社保,支付经济补偿。关键一点就是证据,需要你和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的证据。至于工作了多少时间,可以用“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在仲裁或诉讼时由用人单位出具,因为每个人到一个地方工作都应该填写入职表。这样也就证明了你的工作时间,发工资你也要签字,工资发放表也应由用人单位出具,这就证明了你每月的收入状况。 “举证责任倒置”在劳动法领域广泛存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六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学习解除劳动合同。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第三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劳动者无法提供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与仲裁请求有关的证据,仲裁庭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提供。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3条特明确规定: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中规定:“工资支付凭证、社保记录、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考勤记录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建议你看一下《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你才能知道用人单位到底在那些方面侵犯了你的权益,也才能更全面地维护你的合法权益,会使你一生受益。 如果用人单位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注意收集证据。如果将来仲裁或诉讼,这很重要。 递交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后,批不批无所谓,关键是要有人签收,做为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否则不良单位会说你是自动离职,没有交过辞职报告,把一切责任推到你身上,也为不支付你近期的工资找到借口。你提前适当的天数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如果没人签收,你就到邮局寄特快专递,并在“内件品名”栏中填写“解除劳动关系申通知”,保留好底单做为证据,如果用人单位不在最后一天内支付你的工资及经济补偿,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要求支付赔偿金。 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内容最好明确以下内容: 1、本人决定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最迟工作到某年某月某日; 2、请公司书面通知(需有公司印章)本人于某年某月某日与某人交接工作,如未接到书面通知,本人将视为公司无需本人交接,由此给公司造成的不便或损失,本人不承担责任; 3、请于某年某月某日某时前与本人结清工资及其他相关费用,并向本人出具《劳动合同法》第50条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该证明的内容应符合《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4条的规定,否则本人保留申请仲裁或诉讼的权利。 只要你弄到与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的证明,你就可以去要求双倍工资。如果你辞职,用人单位没有任何理由罚你1000元的罚款。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 (一)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二)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三)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四)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 三、关于减发工资 《规定》第十五条中所称“克扣”系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扣减劳动者应得工资(即在劳动者已提供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应当支付给劳动者的全部劳动报酬)。不包括以下减发工资的情况:(1)国家的法律、法规中有明确规定的;(2)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明确规定的;(3)用人单位依法制定并经职代会批准的厂规、厂纪中有明确规定的;(4)企业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相联系,经济效益下浮时,工资必须下浮的(但支付给劳动者工资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5)因劳动者请事假等相应减发工资等。 根据这项规定,那个罚款1000元的规定,如果没有职代会的审议通过,完全没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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