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三年制中专,到第二年我们便按照学校的安排到厂里实习,可是在实习期间我们和厂里签定了五年的劳动合同,并签定了公司组织培训时的协议,协议上面写有违约者将赔偿公司元的赔偿,如今我们从建厂到现在已经在厂里工作了一年,可因为工作时间超过合同上的工作时间,工作量超过岗位工作内容,合同上面写有每天工作八小时,分好岗位后却又没按照岗位工作内容工作,并且还参加其他岗位的工作,请问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们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我看了你给我的资料,老板说保险是自愿的``所以因为工资太底``我们都没有交保险``还有就是我们和厂里签了人才专业培训的协议``请问下老师这样情况下我们该怎么办``如果给厂里写申请的话可以成功的解除合同``并且不被赔偿吗)不好意思又来麻烦你了`主要是事情现在对于我来说太急了```谢谢` 保险是强制缴的,不存在自愿与否,就光凭这个一点,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问题的关键你签订的人才专业培训协议是不是认定为劳动合同,这个需要你看下。对比一下解除劳动合同书。 一,你与公司签订5年的合同本身就不合法,你是个学生,并没有权利与公司签订合同,只能签订实习协议,公司作为用工者给你实习补贴(生活补贴),并不能给你工资,违约赔偿是否合法待定,如果是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则应该赔偿,对于金额是否块,要看你的培训是否有这么高的培训金额,没有则不必理会,而且你是否毕业在这里是关键,对于劳动合同法可以看2楼的,这里较全面,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 劳动合同法规定: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