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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2009-2-7进入公司,当天签劳动合同一年期限,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工资1600元,试用期后1800元.4月18号的时候,公司突然通知我要我离职,说是觉得我无法胜认此份工作.我现在要求公司赔偿,可以根据劳动法哪几条?
1.我可以要求赔偿哪些方面的费用?
2.我是否可要求公司提供试用期不合格的证据?
3.企业违反了哪几条劳动法?
4.我自2009-2-7进厂后,公司从来没有给我买过社保,这符合劳动法规定吗?公司说试用期不用买社保,真的吗?
5.因为公司通知我要我赶快办离职手续 ,但因为我始终不办,公司的陈主任就告诉保安不许我再打卡,不许我进入办公楼,他违反法律了吗?.... 我应该回答过你~~ 劳动合同期限为一年,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所以你现在应该是已经过试用期了。所以公司辞退你,需要支付给你经济补偿金,按照你的工作时间看,应该是半个月的工资,即900元。 另外工资需要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你,如果没有的话,要格外支付给你一个月的工资作为代通知金,即1800元。 这样,公司可以合法的和你解除劳动合同,但是需要支付给你2700元。 祝你顺利! 补充:关于你说的社保的问题,可以要求单位给你补交,但是如果通过法律途径的话,就不能是给钱了,只能是进入社会统筹,公司补交他应该负责的,你个人需要补交你个人承担的部分。或者是先举报,然后和单位协商,给现金,然后你去撤案。 你现在最好马上去劳动监察举报,举报的内容就是在职期间没有给你交的这些费用,主要是保险。不要提解除合同的事情,因为你还是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公司要给你缴纳保险的。 现在只能是给你指出第一步,至于以后的,只能是走一步看一步,中国这执法行政部门啊~不好说 1、 要求按劳动合同法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因此你可以要求4月8日至4月18日之间10天的工资按1800/21.75*10=827.5元支付。也就是说4月的工资基准按1800元,不足的要补足。 2、是的,你可以要求公司提供,否则就要求公司支付你半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3、主要是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如果没有证据证明你不符合条件的,还违反了第二十一条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4、不合法,社保缴纳应当自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开始。试用期也必须缴纳 5、这个不属于违法,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后,有权不让非本公司员工进入工作场所 你好,你说的问题是劳动争议纠纷,建议你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书面提起劳动争议仲裁申请,把你的请求在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里写明并附加一些证据证明,仲裁委员会开庭审理后会依法支持你的申诉请求 广东胡律师: 1、你可以要求公司给予你离职经济补偿、1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 2、你当然可以要求公司提供试用期不合格的证据; 3、企业违反《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4《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就要为劳动者必须缴纳社保; 5、这点公司并没有违法,你多虑了。 主要是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如果没有证据证明你不符合条件的,还违反了第二十一条 在试用期中,劳动合同协议书范本。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建议你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书面提起劳动争议仲裁申请,把你的请求在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里写明并附加一些证据证明,仲裁委员会开庭审理后会依法支持你的申诉请求 关于你说的社保的问题,可以要求单位给你补交,但是如果通过法律途径的话,就不能是给钱了,只能是进入社会统筹,公司补交他应该负责的,你个人需要补交你个人承担的部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是先举报,然后和单位协商,给现金,然后你去撤案。 你现在最好马上去劳动监察举报,举报的内容就是在职期间没有给你交的这些费用,主要是保险。不要提解除合同的事情,因为你还是员工,公司要给你缴纳保险的。 现在只能是给你指出第一步,至于以后的,只能是走一步看一步,中国这执法行政部 劳动合同期限为一年,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所以你现在应该是已经过试用期了。所以公司辞退你,需要支付给你经济补偿金,按照你的工作时间看,应该是半个月的工资,即900元。 另外工资需要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你,如果没有的话,要格外支付给你一个月的工资作为代通知金,即1800元。 这样,公司可以合法的和你解除劳动合同,但是需要支付给你2700元。 你看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责任编辑:admin)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