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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跟试用期

时间:2012-03-03 19:49来源:月亮琴弦 作者:海子 点击:
2010年是不是出台了新的劳动法,听说最长试用期不能超过3个月,签订合同时间最多为3年。是这样的吗? 错是2008年颁布的劳动合同法试用期期最长6个月法条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
2010年是不是出台了新的劳动法,听说最长试用期不能超过3个月,签订合同时间最多为3年。是这样的吗?
错 是2008年颁布的劳动合同法 试用期期最长6个月 法条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试用期最长不能超过6个月,签订合同时间无特殊限制!
没有这样的规定。 应该是如果签订的劳动合同时间在三年以下的,约定的试用期不能超过三个月。 即如果合同期在三年以上,试用期可以超过三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的规定三年以上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也就是试用期最长为六个月。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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