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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独签订试用期协议,到底有无效力,存在哪些风险?

时间:2012-03-08 01:30来源:东坡俊草 作者:神鹰 点击:
与新员工直接签订劳动合同,是否意味着在试用期间难以解雇新员工 目前劳动合同法并不承认单独签订试用期协议的效力。即单独签订试用期协议是违法,依据《劳动合同法》第19条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
与新员工直接签订劳动合同,是否意味着在试用期间难以解雇新员工
目前劳动合同法并不承认单独签订试用期协议的效力。即单独签订试用期协议是违法,依据《劳动合同法》第19条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劳动合同法 试用期。” 与新员工直接签订劳动合同并不意味中在试用期内难以解雇新员工。以下为单位可以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第二十一条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法治。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1、《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四款明确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所以,只单独签订试用期协议是无效的。 2、与新员工建立劳动关系后,必须按照《劳动额合同法》第十条的规定办理。可以按规定约定试用期,如果试用期间新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或者有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的情况,仍然可以解除与他们的劳动合同。
试用期直接签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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