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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是要文献出处 具体的法律条文!!!急急急!学者的观点也行!!!在线等! 你好! (1)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为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不超过六个月的考察期。一般对初次就业或再次就业的职工可以约定。对于试用期的时间,我国法律有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终止劳动合同协议书。”试用期是劳动合同期限的一部分,如果用人单位以试用期为由拒绝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承担义务是违法的行为。同时,试用期的延长或缩短都属对双方约定的变更,包括对劳动合同其他条款的变更,都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如任何一方不能接受,则应按原约定继续履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2)如果你与用人单位之间就试用期问题有争议,你可以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3)大学生就业协议中签订的违约金是通过平等协商约定的,国家对此没有做专门的规定,我们应该在协商中力争将违约金降到最低,通常违约金不得超过 5000 元。 (责任编辑:admin) |
